中共石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视联动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6-09-24 17:11:00 来源: 县委巡察办 分享到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10月21日至11月2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石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视联动巡察,2026年2月3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中共石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凝聚思想共识。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扛牢整改主体责任,及时召开党组会,第一时间专题研究部署整改任务,制定 《中共石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做好总体责任分工,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张清单”,逐项细化分解问题,就11个方面的32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67条,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落实。组织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暨省委巡视联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的32个问题,各班子成员根据分管领域、分管部门进行一一认领,并进行了深刻检视反思,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从严从实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二)明晰履职分工,压实整改责任。院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端正整改态度、强化思想引领,明确巡察整改职责分工,按照“实事求是、立行立改、标本兼治、常态长效”整改原则,建立“主要负责人总抓、班子成员分抓、业务科室落实、常态化督查闭环”整改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对照整改方案、整改清单,及时通过查档、核验方式,动态掌握整改进度,对于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及时提醒约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整改期间,召开党组会议6次,听取整改情况汇报6次,协调解决突出问题3个。全力支持纪检机构依规处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自觉接受监督,积极配合相关线索的核查取证,全面如实提供资料,严守线索处置保密纪律。

      二、巡察反馈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市委和县委工作安排,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护航经济社会发展还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理论武装,凝聚思想认识。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列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定《中共石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2026年度理论学习计划》,把集中学习研讨作为中心组学习重要形式之一,班子成员结合检察分管工作交流体会、谋划落实举措。集中整改以来,院党组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0次,按照计划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4次,开展集中研讨4次。二是深入开展“三官一律一员”下基层活动,前往乡镇街道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企业权益保护、安生生产等主题宣传活动4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宣传用品600余个。公布检察服务热线,建立企业法律需求快速响应通道,确保企业诉求在24小时内得到回应。开展专项问卷调研,累计走访企业10家,精准对接企业法律服务。三是强化宣传推广。运用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邀请人大代表等40余人实地参观,在办事大厅设置宣传资料,提升12309平台群众知晓度。常态化开展12309律师网上预约阅卷等工作,及时更新官网内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模块内容。四是认真组织学习上级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和容错纠错相关文件精神,学习《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加强思想引导和政策解读。系统学习大数据法律监督业务知识、提高实操技能,积极引导干警从“个案办理”的传统向“类案治理”的新要求转变,主动运用高检院主推大模型4个开展相关工作。

      (二)关于“案件精品意识不强,高质效办好每一件刑事检察案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办案水平。提高审查报告、起诉书写作要求,梳理今年未归档立案的相关立案、侦查监督案件,进行统一检查,补充完善办案文书,通过齐备办案文书和在文书中写明相关监督要素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加强对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工作的严肃性和严谨性,提高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精准性。二是筑牢日常监督根基,压实日常监督责任。强化看守所收押、出所、羁押期限等监督,强化社区矫正检察,对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指定专人负责跟踪整改,直至问题彻底解决。安排工作人员更新调整派驻检察室检察官公示信息,确保对外公开信息准确、真实。

      (三)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综合履职还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未检宣传,厚植法治育人根基。公开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预约渠道,畅通参观对接途径,集中整改以来,已有2所城区学校受邀组织学生100余人参观法治教育基地。二是压实法治副校长责任,明确要求法治副校长年内至少完成1次进校法治宣讲,定期对进校园情况进行统计通报。集中整改以来,共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8次,其中乡镇学校1次,结合本地未成年人案件发案特点制作未成年人法治宣传PPT课件3件,有效提升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授课效果。三是及时与县卫健局、县总医院沟通联系,重新选址装修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区地点,待验收合格后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区恢复使用。

      (四)关于“民事监督浅表化,线索发现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贯彻落实《四川省检察机关民事执行检察全程监督案件审查要点办案手册(试行)》,切实提升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案件质效。重点针对执行送达等程序性问题提出个案监督检察建议,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与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类案监督,针对无实际纠正可能、对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影响不大或具有普遍性的程序违法问题,积极与人民法院沟通,提出工作建议。

      (五)关于“公益诉讼案件调查办理质量不够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从严履职办案,严把公益诉讼案件调查办理质效。一是根据《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2026年所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均围绕线索来源及分析、调查目的及方向、调查方法及步骤、调查前准备、风险评估及应对五个方面,形成调查方案,并严格按照调查方案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二是依法与相关行政单位进行磋商,并及时开展跟进监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结合行政机关的具体履职要求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建议内容,确保能与诉讼请求相衔接。与县农业农村局会签《关于建立大渡河流域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建立信息共享、办案协作、技术支持、宣传引导、联席会议、日常沟通、交流互动、情况通报“八大协作机制”,细化落实具体工作举措,推动检察机关与农业农村部门融合履职,助力改善大渡河流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

      (六)关于“部分检察业务制度规定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工作人员对《人民检察院办理控告申诉案件简易公开听证工作规定》进行学习,明确听证前准备、听证流程、笔录制作、归档管理等全流程规范,在新案办理中已严格按照听证工作规定开展相关工作。二是强化审批与备案机制,明确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必须经过“双审”程序并逐一审核备案。三是制定《信访接待记录规范》,详细、准确记录来访人员基本信息,做到“一人一表、一事一记”。更新2026年检察长接待日安排表,明确接待领导、接待时间,充分发挥领导接访直面群众、源头化解矛盾作用。

      (七)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组织班子成员学习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规定,召开意识形态会议2次,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地落实。二是从严落实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要求,专人负责日常运维,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推送检察信息、法治宣传等内容,我院视频号已发布2部视频,微博更新20余条。

      (八)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紧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健全专题研究部署。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统筹规划全年廉政工作重点,切实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层层落实。常态化排查防控廉政风险,针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关键岗位人员开展全覆盖风险排查1次。二是派驻纪检组及时列席院党组会开展嵌入式监督,严格规范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执行全流程监管,已受邀参加县检察院重要会议2次。三是补齐检纪衔接不紧密漏洞,进一步强化对涉嫌犯罪党员和公职人员的线索处置移送,今年的案件中应当移送的均移送了案件线索。

      (九)关于“内控制度建设不完善,执行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及相关资金管理规定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完善《院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确保制度规定上下衔接,口径一致。严格落实县检察院印章使用、档案管理、保密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等制度,健全全流程登记台账,做到用印必审批、借阅必登记、流转必留痕、证照专人管,实现全程可追溯,切实把日常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形成常态。二是严格执行资产报废审批程序,全面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及时处置新增资产及报废资产,做到账、卡、物三相符。强化账务审核、内部监督、日常检查,修订《石棉县人民检察院经费管理办法》,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三是规范项目全过程管理,加强项目预算审核。严格审批管理要求,完善施工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流程,确保权责清晰、履约到位。规范项目资料与验收管理,已对资格证书进行网络查询并确认其有效性,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标准要求执行审批并留档备查,落实责任到各级岗位。

      (十)关于“锻造高素质过硬的检察队伍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队伍梯队建设,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和实践锻炼力度,健全传帮带机制,帮助青年干警快速成长,现已有2名检察官助理经系统培养晋升高阶段检察官助理,1名年轻优秀检察官助理成为检察官,2人开展轮岗交流学习,1名新招录公务员开展行执监督工作的跟班学习。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涉及人事变动、聘用人员续签合同等事项共召开党组会7次,确保聘用管理规范有序、合规合法。三是严格落实专人专管制度,重新梳理检察人员持有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完善证件管理台账。组织干警积极学习《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强化政策解读与纪律教育,不断提升干警依规用证、依规报备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四是规范人员着装,组织驻所及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人民检察院制服着装管理规定》,做好日常提醒相关工作。

      (十一)关于“推动巡视巡察和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工作要求,按照规定每年专题听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情况。二是加强合同经办人员、食堂管理、账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风险防控意识、服务意识、专业能力。严格按照食堂管理规定,压实监管责任,明确主管部门,确保日常管理监督到位见效。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持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整改政治根基。始终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决摒弃“过关松劲”思想,保持常态整改、长期整改的坚定态度,持之以恒抓紧抓实整改巩固工作。

      (二)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压实整改责任链条。完善清单管理、督查督办、回头看等制度体系,对已完成整改事项常态化复核检视,持续巩固整改成效,严防各类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成果稳得住、管长久。

      (三)紧盯重点整改任务,抓实常态推进举措。对尚未完成和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细化阶段性目标、细化推进措施、细化责任分工,实行动态跟踪、定期调度、持续攻坚,稳步推动整改落地见效。

      (四)坚持举一反三施治,深化整改成果运用。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治理,深挖问题背后的制度短板和管理漏洞,不断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提升检察治理能力、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58868756;邮政编码625400;电子邮箱:1798491145@qq.com。      

          中共石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6年9月20日                                               

编辑人员: 石棉纪检

©中共雅安市纪委、雅安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 蜀ICP备15020346号-1
网站设计与制作:川报全媒体雅安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