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石棉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0-11-16 18:01:00 来源: 石棉县委巡察办 分享到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12月2日至2019年12月27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石棉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2月,县委第一巡察组向石棉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迅速动员部署。在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干部职工会,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统一思想,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提高整改落实自觉性、主动性和针对性,全面全力、坚定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二)抓实责任分解,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中共石棉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落实十四届县委第八轮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认真研究巡察反馈的问题,对反馈的4个方面共12个问题,按照工作分工详细分解到个人,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为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召开了多次专题研究会,掌握整改工作进度,查       找整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确保所有整改事项在预定的期限内完成。

      (三)注重整改实效,确保标本兼治。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对具备条件、能够解决的整改事项,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努力、标本兼治的整改事项,明确整改时限,做出整改承诺,通过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其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理论与工作结合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武装。在全体职工大会上集中学习了党的十九大及其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更进一步温习和加深了对党的十九大及其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加强了理论武装。二是强化理论指导实践。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16号)《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2018〕843号)等政策法规为学习指南,加强招标投标和审批、备案、核准知识的学习,将政策法规学以致用,并在石棉县政府常务会议上专项领学招投标法的招标知识。在多年的工作中,结合实际工作,先后编制了《招投标政策法规汇编》(2017年版)《招投标政策法规汇编》(2020年版)《企业核准备案政策法规汇编》(2020年版),用于指导我县招投标工作。结合《政府投资条例》编制并印发了《石棉县政府投资项目基本流程(试行)》(石发改发〔2020〕8号),用于指导全县项目工作。

      2.关于“主动对标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和市委“1485”总体发展思路,落实县委具体工作安排,对全县经济发展规划调整、谋划石棉经济社会发展不够深、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十四五规划编制思路。一是完成十四五规划编制思路。2020年3月30日至4月3日,《石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单位调研组来棉开展点位调研,并与县级各部门进行了座谈。5月25日,编制单位完成《石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基本思路》初稿编制,并发给我局征求各乡镇和部门意见,6月8日完成意见收集并发给编制单位修改完善。6月17日,编制单位综合各乡镇和部门意见后,初步完成《基本思路》编制工作。二是找准石棉定位。2019年3月,中共石棉县委办公室、石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石棉县关于实施“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发展战略推动区域协同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明确石棉发展定位及主要抓手。据此我局积极认真谋划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项目,包装储备新增中央预算内项目10个,总投资约3.6亿元,拟争取中央资金1亿元,包括公共卫生项目2个,教育项目2个,新型文旅消费项目1个,长征文化公园项目1个,市政基础设施项目3个,智慧化项目1个。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储备项目共计127个,约155.78亿元,其中市政项目11个,卫生项目13个,教育项目12个,社会保障项目2个,环保项目10个,能源项目6个,交通项目41个,水利项目18个,农业项目2个,旅游项目2个,智慧化项目5个,园区项目5个。编制《石棉县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建立领导小组,谋划基地建设重点支撑项目17个。参与编制《四川石棉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包装重点项目10个。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认识。在全体职工大会上集中学习意识形态相关知识要点,强调意识形态的重要性,将意识形态贯穿局机关工作全过程,并在局公示栏不定时通报学习强国学习情况,外化局机关职工学习意识于行,内化意识形态工作意义于心。二是强化工作落实。石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已于2020年6月17日初步完成《基本思路》编制。《基本思路》充分考虑人民群众关切的民生实事和民生项目,从就业创业、满意教育、健康石棉、社会保障能力、文化体育事业等多方面提供基本思路,保障民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并进一步修改完善《舆情风险评估制度》,经党组会研究后以正式文件形式印发。

      4.关于“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监管、指导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政策投资。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和招投标法规规定,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类型、规模,优化政府投资项目要件和明确是否招标。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加强政府职能转变,精简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办结效率,大力实行企业告知性备案不见面制度,加大对政府资金企业实施项目的指导。二是完善投资法规制度体系,实现事中事后监管。聚焦《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两个条例,建立健全固定投资体系,深挖项目储备机制、完善政府投资计划、规范项目决策程序,加强对企业备案项目的指导。并依据《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4号令)等规定,依法对我县在建项目开展投资项目稽查,重点核查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资金使用等落实情况,实现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三是加大对国有企业招投标的指导和政策的宣传。通过指导和宣传有力有效提升了企业对政策法规的执行力和知晓率,并结合《政府投资条例》编制并印发了《石棉县政府投资项目基本流程(试行)》(石发改发〔2020〕8号),用于指导全县政府资金投资项目工作。同时针对腾龙甲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其单位主要负责人提交了情况说明,县纪委给予了腾龙甲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警告处分。同时,结合市发改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雅安市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牵头开展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

      5.关于“扫黑除恶工作存在应付了事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就问题展开自查。对“资料显示扫黑除恶现场调查记录地点在该局会议室”的问题进行进一步核实检查,因本案件是历史久远案件,需要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实,所以我局在203会议室分3天现场约谈了3名当事人,这里的“现场”是指当面而不是电话询问的意思。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案件办理暴露出办理人员业务不熟练工作不严谨等问题,我局及时组织全体职工学习《石棉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发掘、收集、移送和办理制度》《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等知识,进一步提高扫黑除恶工作的业务水平。三是细化规章制度。在以后办理此类案件时要严格按照《石棉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发掘、收集、移送和办理制度》进行办理,加大与县扫黑办的对接、沟通和汇报,确保今后相关工作的流程不出差错,并制定了转办件办理流程示意图,提高扫黑除恶工作效率。

      6.关于“脱贫攻坚工作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2020年5月15日在全体职工大会上集中温习了脱贫攻坚相关名词解释和知识点,再次强调了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同时结合挂牌督战要求对全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坚持每月走访。今年除了疫情防控期间未进行集中走访外,其余每月都坚持了至少一次入户走访贫困户,通过每月的走访进一步加深感情,深入了解了贫困户的实际困难并尽力为其解决,如在了解到贫困户陈云建与原务工企业之间存在劳务纠纷问题,于2020年6月24日在魁沙村村委会由县级分管领导王万彬召集专题会,会同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安顺场镇、魁沙村等共同商议解决陈建云的劳务纠纷问题。三是细化帮扶措施。通过多次走访了解到今年受疫情影响市场上购买鸡苗不易,便通过多方联系为帮扶贫困户每户订购了20只鸡苗,并于5月28日送到了贫困户手中。

      7.关于“未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重新归档。对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组织建设卷”内装有9份两办发的扫黑除恶秘密文件”的问题,我局在收到反馈问题后庚即责令具体经办人整改,已将该9份密件装入相应密件盒规范保管。时任经办人员于2020年6月4日在局党组会上进行了深刻检讨。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在干部职工会上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近年来典型失泄密案例警示录。并就全局保密工作做进一步安排,将相关工作责任落实到人,进一步落实密件流转、专人保管、专柜保存的制度。2020年6月21日在干部职工会上传达学习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窃密泄密案例的通报》,进一步警示全体干部职工要增强保密意识。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征订《密码法》《密码法释义》《日常工作泄密隐患与防范》《新入职人员保密知识读本》等保密工作相关书籍,通过干部职工会、谈心谈话会及自学等方式加强对保密工作具体经办人员业务素质的提升。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研究落实责任。局党组会专题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并围绕《规定》进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研究,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要求班子成员要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二是强化履职力度。全体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梳理完善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工作清单,进一步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落细。同时完成机构改革后廉政风险点的再次梳理,进一步明确各股室风险点完善防控措施,做到时刻警惕。

      2.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清退巡察组查出多报销的差旅费资金共计817元。后经自查发现有一例多报销差旅费的情况,也一并进行清退,金额672元。二是收回多报销的通讯费和2016年多发放的13个月工资,清退金额共计5532元。三是针对立行立改问题,结合实际进行分类处理。除1人因病故不再清退外,已完成全面清退工作,共清退超范围发放汛期值班补助金额共计128880元。四是学习了《会计法》《票据法》及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并围绕学习内容及此次反馈问题与财务人员进行深入谈话,以达到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切实增强局财务人员廉洁自律意识的目的。

      3.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组织王某测试。于2020年6月12日组织王某重新进行测试,并严格进行阅卷打分,王某最终取得了94分。二是对阅卷人进行谈话。2020年6月20日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就测试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阅卷人进行了深入的谈话,从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忠实践行“两个绝对”,把讲政治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等方面提出要求,做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做好集中整治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贯彻落实好省、市、县委部署要求。

      4.关于“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沟通交流。在日常工作的开展中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交流和请教,除了参加党组会、列席班子会外,在工作中遇到疑问时及时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请教,在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二是加强相互配合。结合业务工作的实际情况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贫困户走访、项目检查、物资采购验收、应急储备粮食检查等具体业务工作,让派驻纪检监察组更深入了解发改工作,更好发挥监督作用。

      5.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就“张某报销通信费使用白条做账的费用支出票据使用不规范”的问题进行自查并进行情况说明,经自查自2020年起,均按照规定进行报账审票。二是就“2016年2月29日为联系村贫困户购买春节慰问品,无发放清单、无贫困户签名”的问题进行自查,因时间久远,帮扶人员和贫困户均已改变,只找到当时慰问的照片。经自查之后的贫困户慰问发放物资均严格按照报账规定执行,无其他不规范行为。三是自2020年起,通过学习、谈话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教育和警示,全面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关于“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集中学习。2020年6月5日在全体职工大会上集中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让全体干部职工深入了解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的相关要求。二是进行全面自查。就“干部推荐选拔的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不完整”的问题展开全面自查,经自查2016年和2017年确实存在“记录不规范”的问题,但自2017年后的干部推荐选拔党组会议记录已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来记录,不存在记录不规范、不完整的情况。三是进行专项说明。2020年6月19日组织局老协、老体协的会长和副会长召开专项说明会,就在职干部不能在社团兼职的问题专题向老干部们进行说明。同时于2020年6月28日按照县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清理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以及在社会团体、企业兼职(任职)的通知》(石委组通〔2020〕69号)文件要求再次启动全局的自查清理工作。

      2.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0年4月27日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行了学习,强调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党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必须担负起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二是立即改正。就“班子会和党组会会议顺序颠倒”的问题进行立即改正,自2020年3月起严格按照先班子会后党组会执行。三是组织自查。就“2019年1月27日全县小水电专项整治工作经费在班子会上审定”的问题展开自查,虽然当天先后召开了班子会和党组会,且局班子成员与党组成员人员一致,但确实存在“拨付大额资金未经党组会议研究”的不合规定的问题。经自查我局之后未再发生类似问题,今后也将严格按照规定5000元以上的资金支出必须经党组会研究。

      3.关于“党建工作基础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做实做细党建工作。2020年4月27日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对《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行了学习。要求局党组成员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视,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作用,推动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就“2018年第三党小组会议记录6月之后均为空白”的问题作具体说明,并从2020年起用县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党组织生活记录本进行“三会一课”的相关记录。全方位做实做细党建工作的基础建设。二是加强培训提高党建业务水平。时任机关党支部专职书记于2020年6月4日在局党组会上就就“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进行了深刻检讨。2020年5月15日通过机关党支部支委会集中学习了发展党员程序、入党材料规范等方面的文件和要求,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者的党建业务能力。同时对局机关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相关入党材料进行进一步修正完善。

      (四)落实巡视巡察整改方面

      1.关于“对近年来巡视巡察反馈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自查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提高认识。通过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和此次县委第一巡察组的巡视巡察,全局从局党组班子到全体干部职工对巡视巡察的认识得到全面提高。此次巡察整改工作全局高度重视,认真深入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形成了整改细则和整改台账,进一步细化分解问题,将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将巡察整改中形成的工作要求和规章制度长期坚持下去,绷紧思想上的弦不放松,加强日常学习和教育,以高标准严要求来准备好迎接下一次的巡视巡察。

      三、需进一步整改事项及措施

      1.关于举一反三自查和回头看发现的问题。

      整改措施:通过回头看检查发现姜某2016年7月27日、31日存在下乡出差费同时报销的差旅费报销审批不严问题,局财务人员庚即通知姜某进行清退,并于2020年10月12日完成多报销的150元差旅费的清退工作。

      2.关于立行立改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分类处理的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反馈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超范围发放汛期值班补助”问题按照立行立改要求分类处理。截至2020年11月13日全面完成已离开的干部职工的清退工作,除1人因病故不再清退外,其余12名离开的干部职工清退金额共计69440元,至此全面完成“超范围发放汛期值班补助”的问题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5-8862978;邮政地址:石棉县彩虹路9号;电子邮箱41290279@qq.com。


编辑人员: 石棉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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