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石棉县扶贫开发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11-16 18:01:00 来源:廉洁石棉 分享到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27日至2019年12月3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扶贫开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2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扶贫开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充分认识到接受巡察是一次加强党性教育、提高法纪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转变工作作风的机遇,是一次学习提高、发现问题、整改规范的难得机会。整改期间,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亲自落实。领导班子成员按“一岗双责”要求,带头认领问题,带头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干部职工以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落实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责任。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单位中层干部组成。局党组先后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组(扩大)会议8次,全局职工会3次,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全力推进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三)抓住关键少数,深挖问题根源。坚持把深挖根源、找准病灶作为推动巡察整改的关键环节。聚焦巡察反馈意见,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开展谈心谈话,敞开心扉、统一思想;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在巡察整改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入对照检查,主动认领问题,从症结上、根源上深刻剖析、查找原因,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推动问题整改见底到位。

(四)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在充分征求并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过多次讨论修订,制定印发了《十四届县委第二巡察组第八轮巡察扶贫开发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将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4个方面12项26个问题逐一进行分解,形成了57条具体整改措施,并逐项逐条明确整改责任领导、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保证巡察反馈的每一个问题有人牵头、有人具体办理,每条整改措施能执行、可操作,为推动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提供了组织保障和措施保证。

(五)始终从严从实,积累整改成果。坚持对账销号。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做到不漏一个问题、不留一个死角;突出立行立改。凡是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迅速整改到位。对整改难度大的,创造条件,坚决整改;坚持定期协调。每月组织召开党组会研究审议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强化督促落实。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对进展缓慢的及时督促纠正,对工作不力甚至推诿扯皮的,严肃追究责任;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建章立制。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组工作制度》《石棉县扶贫开发局机关管理制度》等制度,从制度上加以规范约束,堵住管理漏洞,确保整改成效行久致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不到位,如2018年党组会以学习为主,未研究班子分工、干部选拔、大额资金支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在党组(扩大)会上,再次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二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条例》相关规定及要求贯彻执行到位。三是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认真研究班子分工、干部选拔、大额资金支付等重大事项。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严、不实。如2018年未将扶贫项目公告、公示情况纳入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内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相关决策部署的学习、领会,按上级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部署安排,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抓好贯彻落实。结合市上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和每月工作重点,及时制发《2020年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和《2020年全县脱贫攻坚重点工作清单》,并每月制发当月重点工作。二是进一步抓好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将扶贫项目的公示公告等相关情况纳入专项治理内容,对其他涉及部分进行自查,对发现的缺失部分,纳入专项治理内容。

3.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开展不扎实。如未按照计划开展调研工作”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按要求收集齐班子成员撰写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报告,并按规范要求归档。二是持之以恒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以理论滋养初心、以理论引领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求真务实开展走访调研,围绕扶贫移民领域重点、难点和紧迫问题,撰写了两篇调研报告,分别是《关于2019年扶贫项目的调研报告》《关于村级建制调整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影响分析的报告》。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1)学习贯彻意识形态工作重大部署形式单一,学习记录不够完善。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结合扶贫移民工作实际,制发了《中共石棉县扶贫开发局党组关于落实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的落实。二是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股室长签订了《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三是利用有关会议及时传达学习各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安排部署及要求。通过钉钉、微信、QQ等新媒体平台上传2篇意识形态理论材料供干部职工学习。四是指定专人负责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安排部署、风险化解处置等会议记录。加强对经办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按规范要求记录会议学习、研究事项、工作措施等内容,做好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2)分析研判会对具体问题分析不足,研判成效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对扶贫移民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信息、舆情等的摸排和收集。二是坚持每季度意识形态领域信息分析研判制度。持续加大对扶贫移民领域不稳定因素、存在风险、网络舆情等摸排、预判、分析和化解处置力度。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开展专题分析研判,确保分析研判的主题突出、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确保扶贫移民领域和谐稳定。

(3)意识形态工作人员培训不足,网络舆情引导较为被动。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对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进行学习讨论,对具体从事意识形态工作人员开展教育培训,提升意识形态工作应对和处置能力,主动对接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学习网络意识形态引导技能,提升网络舆情引导能力。二是化被动为主动,积极开展网络舆情引导。运用“罗杰系统”正确引导网络舆论208次,在石棉县扶贫开发局微信公众号中公开信息9条。

(4)班子成员存在重业务轻理论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利用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中心组理论学习等,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通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文件及县委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入学习,查摆问题和不足,进一步端正政绩观,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二是及时调整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并上报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备案。三是制发《2020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方案》,促使班子成员转变“重业务轻理论”的思想,做到理论学习和业务工作“两不误”。四是按时完成四川省党委(党组)中心组网络学习平台学习任务,同时加强“学习强国”App、汇贤学堂等新媒体平台运用,不断提升自身政治理论素养。

(5)对贫困户和移民群众的意识形态工作系统性、针对性引导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贫困户、移民群众的意识形态建设和引导工作,以乡镇为责任主体,强化县级各帮扶部门、县委宣传部与各乡镇的交流合作,通过制定村规民俗、农民夜校宣讲政策、坝坝会户长会宣讲、印发医疗、教育等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培养贫困户的感恩意识,激发内生动力,做好“扶贫先扶智”的思想建设工作,切实转换贫困户思想观念。二是指导乡镇(街道)按县委宣传部制发的《石棉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新闻舆论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的通知》,做好贫困户思想引导和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为脱贫攻坚普查奠定舆论基础。三是会同县委宣传部加快研究制定我县涉贫舆情应对工作方案,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要求,跟踪分析舆情动态,做好应对准备,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力回击不当言论,牢牢掌握舆论阵地主动权。

5.关于“脱贫攻坚工作表率作用发挥不明显。如部分帮扶干部入户帮扶记录不完整,帮扶措施未在档案资料中得到体现”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对照县“五个一”帮扶力量协调小组办公室《乡镇(街道)、部门(单位)2020年贫困村“五个一”帮扶工作清单》要求,落实专人负责,进一步收集整理和规范管理单位的帮扶工作档案,确保档案资料逻辑合理、全面完整、符合规范要求。二是按局党组《关于开展“百千万”党员干部大走访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大走访活动,对联系帮扶60户贫困户开展全覆盖走访,通过走访,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联系帮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三是按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全覆盖对标自查、自查和问题整改等工作安排及要求,组织精干力量参与联系村、贫困户的督战、自查和整改工作,帮助查找问题、短板,共同制定整改措施,督促问题整改到位。6月底,已全面完成联系贫困村、贫困户在帮扶措施、档案资料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销号。

6.关于“履行项目主管单位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1)原新棉镇向阳村5组饮水工程6.72万元,村民代表大会议定以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理事会却采取指定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按《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川扶贫发〔2019〕91号)和《石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棉县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石府办发〔2017〕53号)要求,组织实施移民后扶项目,同时加强对项目实施业主单位的指导和督促检查。二是加强对乡镇移民后扶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项目管理能力。三是对乡镇(部门)实施完毕提交的项目报账资料进行认真核实,不符合项目和资金管理规定的坚决予以退回,对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纪检部门严肃追责。

(2)2018年“革命老区”建设资金新建永和乡大林村文化室项目,修建会议室,建成后未按规定督促建设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人员对该项目“相关资产移交手续的办理情况”进行了核实,该项目已于2018年11月29日由建设单位(永和乡人民政府)移交给永和乡大林村,并办理了相关移交手续。二是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对其他项目开展类似问题自查,未发现类似问题。三是按省市安排部署,进一步做好全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1)县内出差审批不严谨。如2019年2至3月在大岗山水电站实施管理费中造表发放县内差旅补助33265元,无报销单、审批单。

整改落实情况:

县内差旅补助花名册和审批单、报销单等附件资料在装订归档时因疏忽大意,造成相关报销资料分离装订,归档不规范,已按规范要求重新整理归档,同时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重新整理有关归档,确保财务档案资料全面、完整和规范;加强单位财务人员教育管理和业务培训,提高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2)县内外差旅费报销有福利化倾向。如2018年12月—2019年4月每人县内外出差基本为20天,2019年5月起县内外出差天数每人每月基本为15天。又如经常出现当天机关干部县内外出差30人以上。

整改落实情况:

严格执行《石棉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石财行〔2019〕13号)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县内外出差审批程序,据实报销县内外出差差旅费。

2.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的问题现象较多”的问题。

(1)县扶贫开发局未设立党委,但在考核奖惩制度、党员个人学习制度、党支部学习制度等制度中多处出现党委的表述。2019年县扶贫开发局留存的推荐全县优秀党务工作者及全县优秀党员档案资料中主要事迹完全相同,姓名都未改动。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对全局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组其他成员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领导责任,按“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工作,发挥“头雁效应”,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摆在突出位置,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二是对已建立相关制度进行梳理自查,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了部分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三是强化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业务培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对涉事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吸取教训,增强责任心,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2)党政公文处理不规范。如2019年制定的《石棉县扶贫开发局关于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巡视石棉县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文字校对不严肃、不严谨。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规范处理单位党政公文。二是加强对相关责任人的教育管理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三是严格执行审签程序,严把质量关,减少办文失误。

(3)2018年石棉县扶贫开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要求“局党组每周要召开会议,总结工作中的问题,一旦出现腐化的现象要及时杜绝”,不切实际。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二是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后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雅安市纪委关于6起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案例的通报》《中共石棉县纪委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等;县级分管领导对县委巡察反馈问题进行领导班子集体谈心谈话,对2020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工作提要求。三是研究制发《2019年石棉县扶贫开发局落实主体责任点评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按职责分工,责任到人,拟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到位。

3.关于“扶贫移民领域专项整治活动不深入、不彻底”的问题。

(1)2019年制定的《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专项活动整治方案》牵头整改事项未落到实处。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扶贫开发局联合制发了《关于进一步严实工作作风认真开展脱贫自查整改的通知》(石扶贫发〔2020〕9号),扎实做好我局牵头整改事项的落实。二是持续深化扶贫领域作风建设,以良好的作风、端正的态度推动脱贫攻坚自查整改工作落实落地,全面提升全县脱贫攻坚问题整改质量。

(2)未主动组织人员定期深入乡镇核实“一卡通”(移民后扶资金)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和相关政策宣传。二是严格按《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管理办法》(川扶贫移民发〔2018〕129号)和《石棉县扶贫开发局关于规范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登记和管理的通知》(石扶贫发〔2020〕3号)要求,深入乡镇开展指导和督促检查,增加频次,确保移民后期扶持直发直补资金准确、足额、及时发放到位。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2017年“三会一课”次数不足,2017年主题党日相关材料缺失。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按《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及要求,落实专人牵头开展2020年“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二是安排专人负责相关会议记录、组织开展活动时有关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及时将相关材料按规范要求整理归档。

(2)党费未按月及时进行收缴,也未进行公示。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安排专人负责,每月按时收取党费并上缴。二是加强单位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公示公开等工作,及时将党费收缴、使用情况在党务公开栏和“党员之家”微信群公示公开,并将相关资料按规范要求整理归档。

2.关于“选人用人工作方面”的问题。

(1)2014年以来提拔县扶贫开发局干部7名,其中3名干部的相关党组会议记录不够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日常管理。二是按规范要求记录,及时审查记录内容,确保记录内容全面完整详实。三是加强工作人员教育管理和业务培训,提高办会、写作、记录能力。

(2)出国(境)证件管理不够严谨。未对一般工作人员持有证照情况进行登记,未建立出国(境)情况管理台账。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对干部职工持有出国(境)证件管理,除县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出国(境)证件外,其余人员的出国(境)证件,由局办公室统一集中管理。二是加强干部职工出国(境)审查,建立完善管理台账。目前,我局无新办证人员和新出国(境)人员。

(3)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未制定年度方案计划。

整改落实措施:

进一步完善了谈心谈话制度,制发了《2020年度谈心谈话工作方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职责分工及方案要求,适时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凝聚人心,形成合力,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4)年轻后备干部培养不够,如现在中层干部7人,其中50岁以上5人。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大对年轻同志培养力度,加强教育引导和锻炼。二是结合机构改革和已批复“三定方案”,按照职能职责,干部管理权限和规范程序,调整充实了7名中层干部,其中50岁以下5人。

(四)落实巡视巡察整改方面

关于“组织督促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及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主动性不足。如贫困户基础信息不精准问题仍反复出现”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发了《关于进一步严实工作作风认真开展脱贫自查整改的通知》《石棉县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挂牌督战自查整改等相关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全覆盖对标自查工作的通知》,督导乡镇(部门)全方位查找问题,对标补短。重点针对我县脱贫攻坚基础工作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尤其是在问题整改、档案资料和数据质量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夯实脱贫攻坚工作基础,全面提升全县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情况、规范档案资料和信息数据质量,为脱贫攻坚普查和情况考核奠定基础。二是制发了《石棉县深入开展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清零行动实施方案》,充分利用脱贫攻坚期内最后一轮问题整改机会,对标脱贫退出标准,对标“三精准”“三落实”“三保障”工作要求,全面梳理核查三个层级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即“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问题整改情况,脱贫攻坚以来(2016年—2019年)中央和省内脱贫攻坚情况考核、巡视巡查、督查调研、审计、媒体暗访等发现的各类问题整改情况,市县乡村近期(2020年以来)特别是通过挂牌督战自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以及影响收官之战全面交账可能存在问题的解决情况,确保所有问题在6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三是进一步严实作风,严明纪律,坚决问责,对脱贫攻坚不负责、不落实、不作为的人和事,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四是加大自查整改工作督导和县乡业务人员培训力度,持续强化基层干部思想教育,提升工作责任心和办事能力。目前,开展集中培训4次,通过QQ群、微信群等网络平台培训20余次。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事项及措施

尽管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我们清醒认识到巡察整改是一项长期艰巨任务,还需持续巩固提升,持之以恒抓好问题整改。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始终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持续发力抓好问题整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见底清零,以实际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一)持续强化政治担当。巡察整改是政治任务,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必须从政治高度加以认识和解决。局党组将巡察整改与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引向深入,以实际成效推动扶贫移民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持续深化全面整改。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在落实巡察整改上继续发力,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狠抓问题整改。对已完成和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改方案提出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加强评估和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效;对已经出台的制度,有针对性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执行到位。

(三)持续巩固整改成效。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使整改过程变成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过程、变成推动扶贫移民工作持续向好发展的过程。对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做法,长期坚持并上升为制度,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效,形成长效机制,确保通过整改形成全局上下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良好工作氛围,推动扶贫移民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5-8861666;邮政地址:石棉县玉泉路33号;电子邮箱:1430314547@qq.com。



编辑人员:石棉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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