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11-23 18:01:00 来源:廉洁石棉 分享到

近期,县纪委发现并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警示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现将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石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沈国清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

2020年2月,沈国清借操办丧事名义,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4.718万元。2020年9月,石棉县纪委给予沈国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退缴。

二、时任石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党支部书记、大队长李志强违规送礼问题

2015年2月至2018年2月,李志强先后5次向时任石棉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温某(已另案处理)赠送现金共计5万元。2020年9月,石棉县纪委给予李志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石棉县监委给予李志强政务撤职处分。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纠正“四风”没有休止符,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具体规定,知敬畏、存戒惧、明底线,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县纪委将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不收敛、不知止、顶风违纪的单位或个人,一律从严追责问责,对查处的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编辑人员:石棉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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