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 2022-09-09 09:14:00 来源: 名山区纪委监委 分享到

办公室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2.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

3.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

4.组织起草主要文件文稿等;

5.督促检查有关工作安排的落实情况;

6.负责机关保密工作;

7.负责机关、派驻机构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房管基建、安全保卫、干部职工医疗、卫生防疫等后勤管理服务工作;

8.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9.负责机关及派驻机构档案和涉案款物保管;

10.管理机关外事工作和涉港澳台事务。

11.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部

1.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

2.负责区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及所属单位、派驻机构干部人事工作;

3.会同有关方面,负责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镇(街道)纪(工)委以及其他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干部人事工作;

4.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5.协调办理区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区委组织部意见工作等。

6.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第一纪检监察室)

1.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

2.受理对区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所属单位、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和区委巡察机构科级干部,其他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成员,镇(街道)纪(工)委领导班子成员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

3.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部

1.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系统意识形态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

2.负责机关网络宣传电教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等。

3.组织开展对党员、公务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工作;

4.负责委机关“廉洁名山”微信平台更新维护工作;

5.协调中央、省、市、区级有关部门和重点新闻网站等做好网络宣传引导工作;

6.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宣传教育工作;

7.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风政风监督室

1.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2.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

3.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

4.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5.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

6.综合协调区纪委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

7.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

8.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

9.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等。

10.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访室

1.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2.归口受理对区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党员、监察对象的上述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和镇(街道)纪(工)委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

3.受理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

4.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

5.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6.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案件监督管理室

1.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

2.统一受理巡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

3.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移交相关纪检监察室;

4.统一受理镇(街道)纪委、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

5.归口管理审查调查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

6.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

7.在市纪委监委领导下,承担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脏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

8.负责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的信息技术保障工作。

9.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

1.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

(1)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镇、街道)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

(2)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镇、街道)党(工)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

(3)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4)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

(5)综合、协调、反映指导联系单位(镇、街道)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2.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

(1)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2)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3)可以办理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管辖范围内的监督事项。

3.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案件审理室工作职责

1.负责审理区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区级党的组织、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构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

2.负责提出全区纪检监察规章制度建设规划、计划和建议。起草、修改纪检监察规章制度;

3.参与起草制定全区相关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4.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备案清查、清理等;

5.承办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区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6.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风廉政教育培训中心

1.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党纪条规、政策理论、形势任务、决策部署和正反两方面典型的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工作,开展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协调廉政文化建设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网络宣传引导工作;

4.负责拟定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

5.负责会同党风政风监督室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评考核;

6.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派驻纪检监察组

1.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

2.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工作安排,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情况,发现重要问题向区纪委及时报告。协助做好巡视、巡察相关工作。

3.经区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审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负责审查驻在部门内设机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股(所)级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必要时可直接审查一般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

4.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不服处分的申诉。

5.对驻在部门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

6.承办区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本派驻机构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

编辑人员: 徐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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