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芦山县纪委监委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21-10-07 09:44:00 来源: 芦山县纪委监委 分享到

2020年度芦山县纪委监委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职能简介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街道)党委、纪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指导、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
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全县纪检监察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7.在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县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坚持不懈推进党的政治建设,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县委“三个三”发展定位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点纠正突出问题。严明政治纪律,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的行为。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好管好用好廉政档案,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

2.增强监督实效,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强化日常监督。重点发挥派驻监督实效,及时了解监督对象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台账,为精准处置问题线索、服务审查调查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强化精准监督。紧盯关键人、关键事、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加强分析研判,找准突出问题,开展“解剖麻雀”式精准监督。强化联动协作。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构建监督工作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成果共用的监督联动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3.加强监督审核,提高线索处置的能力。严格规范程序。准确把握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对案件线索实行台账项目化管理,厘清责任,压实任务,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要求,全程跟踪督办。确保处置质效。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健全线索研判机制,完善问题线索了结集体会商机制,落实问题线索销账制度,严把谈话函询质量关,坚决防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

4.坚持标本兼治,抓实“后半篇”文章。结合警示教育、重大案件专题民主生活会、回访、以案促改等工作,做实做细“后半篇”文章。统筹推进党性教育、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创新警示教育方式方法,继续开展“传承好家风”活动,带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

5.抓实专项整治,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入推进民生领域专项整治,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拳惩治群众身边“微腐败”,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坚决向“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亮剑。聚焦基层治理,推动乡村便民服务中心干部作风转变,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提升基层治理成效。

6.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不断提升巡察监督工作质效。坚持发现问题不动摇、落实要求不走样、履行职责不懈怠,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确保一届任期“全覆盖”任务顺利完成。压实巡察整改责任,抓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扎实做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7.强化制度意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纪检监察铁军。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自觉对标对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带头维护制度权威,自觉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加强干部轮岗交流、教育培训,全面提升专业能力和水平。对违纪违法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着力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新时代纪检监察铁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芦山县纪委监委属于一级预算单位,包括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巡察机构和一个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培训管理中心,内设机构11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芦山县纪委监督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0年收支总预算807.1416 万元,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22.7226万元,主要是成立县监察委后充实人员所增加的人员经费及人员工资增加而增加人员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芦山县纪委监委2020年收入预算807.141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   万元,占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7.1416万元,占 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芦山县纪委监委2020年支出预算807.14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5.9416万元,占94.9%;项目支出 41.2万元,占5.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芦山县纪委监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07.1416万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22.7226万元,主要原因是成立县监察委后充实人员所增加的人员经费及人员工资增加而增加人员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7.141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6.88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86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65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728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芦山县纪委监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07.1416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422.7226万元,主要原因是成立县监察委后充实人员所增加的人员经费及人员工资增加而增加人员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6.8887万元,7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8688万元,占8.7%;卫生健康支出 42.6553万元,占5.3%;住房保障支出77.7288万元,占9.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 575.68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 4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用于巡察办人员外出工作交通费用、差旅费、办公费;信息网络费用;纪检监察办案、办案人员差旅费、交通费、看护人员劳务费、办案人员误餐费的项目支出理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69.629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保障缴费(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0.16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事业人员的失业、工伤保险支出购买失业保险支出0.0912万元,工伤保险支出0.076万元。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31.4988万元,主要用于:
主要用于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10.016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77.728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芦山县纪委监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575.68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5.1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 130.50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芦山县纪委监委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上持平。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上升下降为0元,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单位不再有公务车,有执法执勤用车共3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芦山县纪委监委 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芦山县纪委监委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芦山县纪委监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 130.5037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73.9537万元,增长130.7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芦山县纪委监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没有采购计划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芦山县纪委监委共有执法执勤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县纪委监委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2万元,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编辑人员: 芦山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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