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25
中共汉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纪委)由中国共产党汉源县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汉源县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监委)由汉源县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县纪委与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中共汉源县委和中共雅安市纪委市监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县监委对汉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县纪委监委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
县纪委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全县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7.在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县管企业、县属学校和县属医院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县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把全面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召开县纪委常委会、委机关干部职工会、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大会,进行多层次传达学习贯彻。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铁的纪律保障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2.忠诚履职担当,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积极协助县委紧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牛鼻子”。持续深化县四家班子党员领导和部门党委(党组)、乡(镇)党政负责人向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工作,倒逼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向县级党政班子成员点对点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提醒》91份,分季度召开4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小组会议,督促县级党政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并由县委班子成员带头,对各乡镇(部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半年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66个。
3.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着力提升工作效率和水平。自去年以来,我县持续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成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共设置纪检监察组18个,落实编制59个,实现对全县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有序推进国家监察向基层延伸,向30个乡镇全覆盖派出监察室,在乡镇办案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派驻机构工作考核机制和片区协作机制,进一步发挥派驻机构监督职能。今年以来,各派驻机构开展片区协作27次,参与办案31件,立案审查调查12人。结合本次全省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加大向县委的汇报和争取力度,规范乡镇专职纪检干部岗位设置,实现乡镇专职纪委书记配备全覆盖,持续推进“三转”到位。
4.鲜明干事创业导向,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进一步鲜明“不干事的肯定出事,干净干事的肯定不出事”的工作导向,旗帜鲜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在精准大胆运用“四种形态”中容错纠错。会同县委组织部出台《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十二条措施》,坚决开展容错纠错,精准界定容错情形,规范容错纠错程序,建立健全澄清正名机制,以及受处分干部回访帮带、识别考察、重新启用等4项制度机制,切实保护和激励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2019年以来,对被反映人函询说明予以采信了结40件52人,识别考察、重新启用受处分干部8人。在“四种形态”运用实践中把握容错纠错,今年以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415人次,第一种形态占比70%。
5.紧盯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持之以恒深化正风肃纪。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着力推进党风政风由巩固拓展向化风成俗全面提升。2019年共查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33件40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件13人。扎实推进蒲波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工作,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赌博敛财案件19件21人、利用地方名贵特产谋取私利等问题1件1人。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累计查处50件59人,移送审查起诉2件3人。扎实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持续深化拓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成果,按要求实现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一卡统”;深入开展“清险”行动,38名党员干部、保险机构从业人员主动到县纪委说清问题并上缴违纪款,全县累计追缴违规套取涉农保险保费财政补贴等惠民惠农资金201.22万元。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与“保护伞”问题。今年以来,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查处8件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件7人,组织处理1件2人。
6.紧盯目标任务不放松,统筹推进审查调查和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开局就要攻坚、起步就要冲刺的精神状态,从年初抓起、从季度和月份抓起,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牢固树立审查调查安全意识,全力以赴整改问题。
7.正视差距补短板,综合施策提升群众满意度。针对我县社会评价工作长期排名靠后的短板,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载体,以转变干部作风、密切联系服务群众为切入点,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认真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综合施策提升群众满意度。一是聚焦基层群众急难愁盼解难题。紧盯基层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建立完善民生诉求常态化收集解决机制,动态收集解决基层群众诉求特别是贫困群众的实际问题,并建立乡镇、村(社区)民生回音壁及时回应群众,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今年以来,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共开展群众走访7.1万余人次,收集群众诉求3756个,解决2025个,化解矛盾纠纷2981个。二是聚焦重要领域关键环节查问题。紧盯影响扶贫产业项目落实、资金拨付使用、扶贫项目验收等重点环节腐败和作风问题,聚焦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坚决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违规参与插手涉农工程等行为,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三是聚焦基层权力界定模糊、决策随意、执行失范、监督薄弱等问题,对基层47项“微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和精简,并以流程图方式进行编制、印发和公开,划定权力边界。在2019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看基层测评中,我县在全市排名第6名,较上年提升2名。2019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综合指数得分86.97分,比2018年提升4.92分,是全省综合指数提升最多的县(区)之一,第一次超过全省平均得分86.18分。
8.扎实抓好巡视巡察工作,充分发挥利剑作用。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认真落实政治巡察“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总体要求, 2019年共开展两轮政治巡察和一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615个,移送问题线索18条。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积极开展对中央第四巡视组、省委第二巡视组、市委第一巡察组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以及县委第六轮、第七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折不扣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9.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扎实开展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纪检监察队伍政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扎实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通过以干带训、以案带训、集中培训、学用结合,有效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今年以来,除组织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学习中纪委18张光盘外,还通过开展“廉洁汉源大讲堂”,邀请上级纪委监委和巡察机构相关同志现场开展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培训,共组织开展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30批次2200余人次。坚持“刀刃向内”,对违纪违法的纪检干部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
10.强化工作总结提炼,更加重视提升信息宣传工作。针对去年纪检监察信息宣传工作排名靠后的问题,认真反思总结,结合工作实际,一方面加大对工作总结提炼力度,认真梳理特色亮点工作,对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典型案例,深入挖掘问题点位,认真组织撰写上报。另一方面,积极加强宣传工作,围绕中心工作,聚焦主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宣传,认真上报新闻稿件。
县纪委监委组织机构包括:内设职能部门、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和派驻纪检监察组。
内设职能部门共12个,具体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审理室。直属事业单位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培训中心。派驻纪检监察组共18个。
2019年度收、支总计1535.0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25.68万元,增长116.39%。主要变动原因是纪检体制改革,业务量增加,人员增加将近一倍。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534.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34.5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425.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5.9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35.0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25.68万元,增长116.39%。主要变动原因是纪检体制改革,业务量增加,人员增加将近一倍。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5.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717.13万元,增长101.17%。主要变动原因是主要变动原因是纪检体制改革,业务量增加,人员增加将近一倍。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5.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77.74万元,占89.6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2.56万元,占7.19%;卫生健康支出45.68万元,占3.21%。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425.9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32.60万元,完成预算100%。
2.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40.74万元,完成预算100%。
3.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4.40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6.88万元,完成预算100%。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29万元,完成预算100%。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39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5.06万元,完成预算100%。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0.62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25.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95.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530.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公务用车购置等。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8.96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5.28万元,占92.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68万元,占7.5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8年增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2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5.03万元,下降9.99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2.48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金额22.48万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5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80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办理、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6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22万元,下降5.6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6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8批次,40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6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纪委、雅安市纪委监委、省委市委巡察办来汉指导工作、开展巡察等。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19年,汉源县纪委监察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0.3963万元,比2018年增加336.5284万元,增长173.59%。主要原因是纪检体制改革,业务量增加,人员增加将近一倍。
2019年,汉源县纪委监察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48万元。主要用于纪检机关案件办理公务用车采购。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汉源县纪委监察委共有车辆6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汉源县纪委监察委2019年无项目建设,未开展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编制准确,支出控制合理,预算基本按进度执行,完成情况良好,无违规记录。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汉源县纪委监察委2019年无项目建设,未开展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评价工作。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
||||
预算单位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
执行数: |
|
|
其中-财政拨款: |
|
其中-财政拨款: |
|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
…… |
|
|
|
|
|
效益指标 |
|
|
|
|
|
效益指标 |
|
|
|
|
|
…… |
|
|
|
|
|
满意度指标 |
|
|
|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汉源县纪委监察委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2019年度无项目建设。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除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汉源县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中共汉源县纪委和汉源县监察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使国家监察职能。
(二)机构职能。汉源县纪委监委在中共汉源县委和雅安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开展工作。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使国家监察职能。
(三)人员概况。人员总编制105名(包含巡察办10名),其中:行政编制100名(包含巡察办10名),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80人,其中:行政人员79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1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1534.58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1425.98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汉源县纪委监察委制定了2019年预算,实行目标完成100%。预算编制准确,支出控制合理,预算基本按进度执行,完成情况良好,无违规记录。
(二)结果应用情况。
汉源县纪委监察委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预算目标明确,执行合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汉源县纪委监察委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自评结果良好。
(二)存在问题。内部控制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三)改进建议。建立建全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编辑人员:汉源纪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