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3月26日至4月26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名山生态环境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18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名山生态环境局分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后,区分管领导高位指导,分党组高度重视,赓即成立由分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同时,高质量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党组班子成员带头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切实以动真碰硬的态度提升巡察整改工作质量。
(二)压实整改责任。分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部署、督促指导巡察整改工作。组织班子成员、责任股室针对巡察反馈问题,逐一进行分析,细化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照分管领域和职责范围,主动认领整改任务,确保整改责任层层传导、环环相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严格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巡察整改方案,由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纪检兼职干部参加,定期对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分党组会议每两月听取一次巡察整改工作进度汇报,对整改缓慢、整改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每个问题都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针对巡察反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重要会议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理论学习深度提升,分党组会学习模式已从“标题式”向结合环保督察整改、污染防治攻坚等重点工作任务提出贯彻落实意见转型;2025年7月以来,共召开分党组会议9次,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重要会议精神9次,提出贯彻落实意见24条。二是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相关业务股室召开专题会,按照分党组会议上提出的贯彻落实意见,细化工作举措,有序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三是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学习“第一议题”制度内容,深刻认识“第一议题”制度的重要意义;始终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分党组会的“第一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针对巡察反馈“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在建工地扬尘污染精细化管控,对在建工地现场封闭管理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71次,整改问题30个;推进砂石、煤炭、弃土等物料堆场扬尘治理,督促建设抑尘设施、实施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检查砂石堆场9次,整改问题4个。二是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对成雅高速、成雅铁路、成雅快通周边的重点镇(街道)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工作37次,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所属镇(街道)进行处置,镇(街道)已及时组织人员对火点进行扑灭,并对涉及人员根据情节开展批评教育,按村规民约缴纳环境治理费用。三是对名山河及支流楠庙河、槐溪河、蔡家沟、吉家河、大堰河、延镇河和蒲江河及支流康乐河、彭沟河、余沟河开展环境风险源排查,建立名山河、两合水流域水环境污染风险源排查清单,开展日常巡查检查。2025年1-12月,两合水断面水质达到Ⅱ类,名山河观音岩(市控名山河金龙村出境断面已取消,2025年1月新设置为观音岩断面)市控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标准,单月水质无超标情况。四是对星兴鞋扣厂开展检查11次,发现问题5个,已整改完成5个;对永晟化工有限公司开展检查2次,该公司处于长期停产状态。同时,在日常巡查检查中指导产废企业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标识标牌,组织企业开展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2次。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针对巡察反馈“履行执法监管职责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中共雅安市名山生态环境局分党组关于调整尤瑞同志分管事项的通知》,明确1名分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执法工作;调整6名工作人员专职从事执法工作,其中法学专业2名、生态环境专业2名。二是制定《名山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管理任务定岗定人方案》,明确执法大队工作任务清单,责任到岗到人,实行工作与人员双互补。三是强化实战练兵,主动对接市生态环境局,采取“现场办案+跟班学习”模式,提升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文书制作等依法履职能力。四是调整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印发《雅安市名山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已规范案件审查办理流程。五是对相关企业投运情况及相关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置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暂未发现问题。同时,举一反三,对全区规模以上畜禽养殖进行摸排,共计摸排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41家,未发现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六是建立《执法监督管理台账》,严格按照执法监管流程开展工作。七是现场复核2022年以来“双随机”执法任务发现问题,目前,所有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举一反三印制环境保护企业明白卡、环保办事流程图,指导企业规范环保管理。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针对巡察反馈“推动服务经济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重点项目环评服务台账,定期对接企业,推动项目环评办理,完成4个市级重点项目审批工作,并对14个项目环评手续办理进行指导。二是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重点项目环评推动工作,目前,所有申报项目均在环评办理时限内,未出现超期办理情况。三是严格按照企业排污许可管理、企业自行监测帮扶指导相关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帮扶指导工作。四是配合省级、市级开展2025年度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现场绩效评价暨常态化动态监督检查工作。对项目业主单位开展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未发现问题。严格按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细化资金审批、拨付、使用、监管全流程规范,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每季度开展资金使用情况排查。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五)针对巡察反馈“环境监测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专题学习5次、覆盖监测人员60人次,选派1人参加全省监测技术培训班,组织12名人员报名参加全省监测上岗考试且6人通过笔试和现场操作考核。二是认真梳理已取得资质的监测项目,目前监测站已取得资质项目共10项,监测站已逐步开展部分监测任务。三是对自身监测能力无法满足的监测项目依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严格审核第三方机构资质和能力,确保选定机构合规达标。四是组织开展空气质量监测相关规定专题学习2次,推送网上学习资料2次,覆盖监测人员15人,对环保意识及空气质量监测重要性认识明显提升。五是目前重点乡镇空气自动站已建设完成并正常运行。六是组织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国控手工监测断面涉及镇(街)和相关单位开展防人为干扰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有关政策宣传学习2次,将人为干扰采样行为判定和将受到的各类处罚进行了重点宣传。七是对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国控手工监测断面周边进行防人为干扰巡查检查8次,未发现存在影响采样条件的人为干扰问题。
整改进度:第1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第2项需进一步整改,预计于2026年6月之前完成;第3项需进一步整改,预计于2026年10月之前完成;第4项—7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六)针对巡察反馈“行政审批服务效能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新入驻企业环评手续办理政策技术服务指导25次,深入企业现场帮扶指导办理环评手续20余次。二是加强审批人员业务办理能力培训,组织环评审批人员参加市生态环境局环评业务培训2次。三是完善项目环评审批程序,环评报告统一通过OA系统送审,严格执行“业务股室初审、专家会审、股室审查”三级把关机制,所有环节审核无误后,方可出具审批批复,闭环管控审批全流程。四是建立排污许可审查会商流程,明确各股室、大队参与审批、层层把关。五是加强排污许可管理制度业务水平培训,组织排污许可证审批人员参加市生态环境局排污许可审批业务培训2次。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七)针对巡察反馈“牵头作用发挥不充分,沟通协调不够,落实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方面还存在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区环保委办统筹协调作用,加大对《雅安市名山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各部门单位职责落实情况的督导力度,相关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召开环保委专题会3次,重点协调解决大气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实施等跨部门重点工作。三是组织开展区环保委办工作人员业务培训2次,重点提升履职能力。四是全面梳理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分别建立台账,实施“分级动态”督办。截至目前,共梳理一般督办问题38项,核心督办问题26项,重点关注问题7项,实时跟踪整改进度;开展“回头看”3次。五是加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力度,已向区人民政府专题报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1次,向区环保委专题报告第二轮央督、省督反馈问题整改推进情况2次。六是目前我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均按时序推进整改。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八)针对巡察反馈“抓党风廉政建设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廉政主体责任,分党组先后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后续工作。二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结合生态环保工作特点,通过观看系统内警示教育片、学习典型案例等形式,开展全员廉洁教育2次,强化干部职工法纪意识和底线思维。三是强化日常提醒监督,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干部职工开展廉政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共开展廉政谈话35人次,筑牢廉洁自律防线。四是组织学习《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雅安市财政局关于持续做好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等采购知识2次。五是健全完善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专家抽取、现场验收、资料归档、责任落实等环节要求,强化全流程监督管控,切实筑牢政府采购工作风险防线。六是严格按照“三公”经费预算金额支出费用,加强费用支出审核把关。七是规范采购车辆加油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八是严格执行差旅费实报实销制度,认真对差旅费报销单进行核实,目前未发现事后补签、共用出差审批单等违规行为;安排2名工作人员专职管理车辆,目前已规范车辆使用登记。九是修改完善《在编人员请销假管理制度》,制定《编外人员管理制度》,目前未发生无故未销假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九)针对巡察反馈“单位内部管理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二是已召开每周工作例会18次,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主动性明显增强,分管领域信息更加畅通,工作推进效果明显。三是组织开展政治理论、业务素养等方面学习培训2次,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的综合业务与履职能力。四是上报、公开、存档文稿已严格落实“先审后发”要求,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审核各类文稿40余份,未出现被区委办、区政府办退回、拒收等情况,未被通报公文错情;严格分党组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无低级错误发生。五是2025年6月,招聘劳务派遣人员4名,均严格按照《雅安市生态环境局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要求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六是建立编外人员管理台账,并动态更新。七是我局9名临聘人员均已签订劳务合同。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十)针对巡察反馈“‘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重大政策、法规、行业动态及上级部署纳入分党组会、干部职工会等核心学习内容,目前已开展相关学习研讨7次,全员素养明显提升。二是围绕规范决策流程,修订完善《中共雅安市名山生态环境局分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落实议题审核、集体决策、跟踪督办机制,决策质效显著提升。三是组织分党组成员及股室负责人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印发《中共雅安市名山生态环境局分党组议事规则》。四是对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召开的9次分党组会议议题严格对照重大决策事项清单进行了审核,均属于分党组权限范畴,未出现越权议事决策问题。五是2025年7月后,组织分党组会议9次,所有非党组成员发言均如实记录建言内容,未出现违规表决情况。六是严格执行分党组议题上会程序,巡察反馈问题以来,法规干部累计审核拟上分党组会议题48项,所有议题酝酿充分、材料齐全、流程规范;邀请兼职纪检干部列席分党组会议2次,全程监督议事决策过程。七是组织领导干部、采购及决策相关人员开展廉洁教育和业务培训3次,覆盖人员30人次,有效提升规范决策和风险防范意识。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十一)针对巡察反馈“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支委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相关规定2次,并将相关规定纳入支委成员常态化重点学习内容,明确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题集中学习。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按规定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党课教育,会议记录已规范。三是积极选派人员参加上级培训,已组织3名党务工作者参加市、区组织的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3次。同时,建立常态化党务学习交流机制,结合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审批等实际工作,定期开展党建工作研讨、党内文件集中学习、业务经验分享交流等活动,巩固培训成效,提升党务工作水平。四是结合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组织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专题学习1次。五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在9月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征求意见,主要领导认真审核班子成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十二)针对巡察反馈“巡察整改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上轮巡察指出问题在本轮巡察又重复出现的5类问题,分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本轮巡察反馈问题,将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已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1名班子成员牵头整改,召开专题会议1次,传达了巡察反馈意见、制定《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细化71条整改措施。二是完成上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回头看”,分党组会议调度本轮整改总体进度2次,周工作例会听取整改措施落实情况3次。目前,上轮巡察反馈的5类问题已完成整改;本轮巡察已整改主要问题11个,具体问题32个;正在整改主要问题1个,具体问题1个,整改时限为2026年10月,目前正在按时序推进整改。三是梳理规范2021年巡察反馈17个问题的整改资料,补充缺失资料15份,对3份无法补充的资料逐一形成专项说明,全部按规范整理归档。四是组织开展《档案法实施条例》专题学习1次,制定《档案管理制度》,落实2名专人负责档案日常管理,落实档案管理责任。
整改进度:第1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第2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第3项已完成整改;第4项已完成整改。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思想根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巡察整改作为长期政治任务,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常态化深化理论武装,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上,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推动整改落地见效,坚决杜绝“过关思想”。
(二)压实整改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始终把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效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标本兼治、久久为功,坚决杜绝“一阵风”整改。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33个问题,常态化开展整改“回头看”,结合日常督查、专项检查强化跟踪问效,对整改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回音、事事见实效。
(三)融合业务工作,巩固整改成效。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紧扣2026年生态环境保护核心任务,聚焦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及环境执法监管等关键领域,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强化新污染物治理,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管。着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面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以整改实效持续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5-3227735;邮政信箱:雅安市名山区皇茶大道惠民路2号雅安市名山生态环境局办公室;电子邮箱1253505398@qq.com。
中共雅安市名山生态环境局分党组
2026年5月25日
编辑人员: 名山纪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