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区委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4-10-30 10:43:24 来源: 区委巡察办 分享到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8月23日至9月22日,区委第二联动巡察组对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联动巡察。2024年1月30日,区委第二联动巡察组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思想认识到位。院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及时召开党组会、整改动员部署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深刻领会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带头自我检视剖析,以上率下带头整改,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组织保障到位。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于政治部,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对接日常工作。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了解和掌握干警的思想、工作、学习及家庭等方面情况,同时听取广大干警对巡察整改工作和业务工作的意见、建议,针对干警反映的实际问题,想方设法进行解决,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责任落实到位。制定《中共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落实区委第二联动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反馈问题,细化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及时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整改推进情况汇报,第一时间研判并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将任务逐条落实。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1.针对巡察反馈“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检察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坚持每次党组会学习后,均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研究讨论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贯彻落实措施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同时,采取集中学习和运用“学习强国”“中检网”等自学形式,提升学习实效。2024年以来,召开党组会25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4期、“茶德·博法”研学堂6期,组织各级各类培训40期(场)686人次;修订《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等制度,促进学习规范化、多样化。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区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出台《关于派驻乡镇检察室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发挥派驻乡镇检察室在保障经济发展和促进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联合17家区级行政单位会签《关于成立“爱特检合”特定群体权益保护中心的实施意见》,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与区法院、区税务局共同签订《涉税涉费司法事项协作备忘录》,协同解决涉税涉费司法实务中存在的难点问题。三是认真总结本院成功创建“全国模范检察院”的好经验、好做法,强化争先创优意识。出台《分类谈心谈话实施办法》,鼓励干警围绕省院、市院、区委工作任务,担当作为、奋发有为;修订《检察人员目标绩效考核办法》,鼓励部门、干警“争荣誉、争名次,创品牌、创业绩”。2023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进入全省检察机关、全市检察机关、全区部门第一方阵,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检察系统最高荣誉)称号,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等。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巡察反馈“履行检察核心职能存在薄弱环节,依法履职能力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组织参加“中检网”“四川政法大讲堂”“雅检学堂”等线上课堂、“茶德·博法”等线下课堂和“浙大”脱产课堂,加强新型疑难复杂案件学习,不断提升案件量刑的客观性和精准性,促进案件办理质量。2024年以来,在审查起诉阶段提出量刑建议100人,其中提出精准量刑91人,提出精准量刑建议占比91%;在法院已判决案件(含2023年起诉案件)中,提出量刑建议74人,提出精准量刑建议64人,量刑建议采纳率100%,精准量刑采纳占比率86.4%。二是加强对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指导案例、典型案例等的学习,开展部门学习会、案件讨论会6次,针对2024年新实施、修订的行政法规等开展学习讨论会3次,开展法治宣传4次,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撰写公益诉讼理论调研2篇。三是加强对公益诉讼新领域的探索办案力度,特别是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电信网络诈骗、食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办理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5件,办理涉电信网络诈骗公益诉讼案件2件。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针对巡察反馈“大局意识不够,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用好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加强和公安机关的沟通,通过电话联系、案件会商等方式及时了解在办涉民营企业案件,必要时提前介入指导侦查取证。在办理多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案中,召集公安机关进行会商7次,提出补充侦查建议10余条;建立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台账,按照规定及时统计、报送涉民营企业案件。2024年以来,共受理审查起诉涉民营企业案件11件79人,起诉3件8人。二是与区市场监管局会签《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加大知识产权案件办理力度;与名山区茶叶协会共建检企联络站,签订《片区检企共建协议书》,护航茶企发展;制定《关于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分工方案》,完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三是实行检委会月例会制度,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对推进检察建议工作进行分析研讨,深刻认识检察建议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2024年以来,召开检委会9次,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件,并针对发出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中指出的问题,加强线索分析研判,评估整改效果,形成调研报告3篇,供区委区政府决策参考。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针对巡察反馈“站位不高,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于符合逮捕条件的依法予以逮捕,对无逮捕必要的,依法做出不逮捕决定,对于出现新量刑情况的,及时变更强制措施。2024年以来,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22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43人,逮捕案件均无判处缓刑情形。二是积极推动落实认罪认罚制度。2024年以来,审结197人,认罪认罚181人,不认罪5人,认罪不认罚7人,其他不认罪认罚情形4人,对于未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审结的案件在填录案件时如实详细记录未能适用的情形。三是严格执行控告申诉检察规定,按照《人民检察院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规定》及信访2.0系统操作流程等要求,对2024年受理的42件来信来访案件,均完成案件网上录入、流转,确保来信来访数据客观真实,录入准确及时。四是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公布<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通知》(国发〔1981〕36号)和四川省劳动人事厅《印发<关于职工探亲待遇问题解答>的通知》(川劳人险〔1983〕49号)相关规定,修订完善《职工请销假制度(试行)》。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5.针对巡察反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发《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对干警谈心谈话提纲(参考模版)》《季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报告(参考模版)》,及时召开季度分析研判会,学习传达上级相关精神,总结、分析和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全体班子成员对2023年的个人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发言进行自查,均按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纳入每年度个人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发言内容。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检察人员平时考核、检察人员目标绩效考核等工作。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存在的问题。

6.针对巡察反馈“党组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包括下派领导干部)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并由本人留存一份,知晓自己履行从严治党责任;2024年7月5日,检察长主持召开党组会,对本院半年以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二是按季度落实分管领导每季度听取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开展分管部门人员全覆盖谈心谈话,2024年前三季度已开展完毕;2024年2月6日,检察长主持召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2023年度述责述廉会议并点评讲话,全体党组成员围绕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个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三是组织全院42名人员(包括聘用制书记员10名)共查找监督管理、政治立场、保密、廉洁等风险点121个,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7.针对巡察反馈“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区纪委监委安排,实行室组统筹模式,人员统筹使用,全力开展监督。二是加强与区检察院沟通,积极履行监督职责,2024年以来,19次列席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党组会议,发挥好监督作用。三是加强与区检察院沟通配合,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确保专人专责对问题进行整改销号。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8.针对巡察反馈“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得不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区医院的沟通会商,修订完善协议有关条款,杜绝“特权”思想的存在。二是民事检察部门利用部门工作会、支部会、谈心谈话等形式,组织检察干警学习接待接访工作规定、学习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等,重申接访纪律,联合控申部门接访10余人次。三是加强与区工商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的沟通联系,召开联席会2次;加强与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经济合作和商务局的沟通联系,摸底名山区小微企业和规上企业情况;制定《关于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分工方案》,开展法治宣讲活动2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40余次,推动解决茶农茶企矛盾纠纷3件。四是结合“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实时更新涉民营企业台账,对台账上的6名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完成走访、回访,听取建议意见并针对性提出措施建议。五是按区委组织部安排,组织全体帮扶责任人对周坪村17户脱贫户全覆盖走访;以“行政检察与民同行,助力法治中国建设”为主题,开展法治宣传“进乡村”活动;积极沟通协调,为周坪村7组小广场争取了一批体育健身器材,为周坪村“添绿”40株;积极协助村两委做好蒙阳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绿色种养循环项目和凤凰沟水库、抽施粪车、冻库出租等工作,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9.针对巡察反馈“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办公室人员对项目采购等相关要求进行专题学习,进一步熟悉掌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大额支出环节要求。2024年以来无项目实施、政府采购大额支出事项;经对2021年以来建设项目进行排查,无其他流程不规范、内容不合理等问题。二是做好年初政府采购预算规划,2023年11月已上报2024年预算。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0.针对巡察反馈“落实从严治检有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流程审批,修订完善本院《职工请销假制度(试行)》,进一步明确职工请“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育儿假”时的审批流程,并重新设置请销假OA系统;常态化开展机关作风纪律督查9次,加强对请休假人员的监督管理。二是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对审核不通过的报销凭证坚决退回,对报销凭证与出差登记表不一致的差旅费不予报销,购买物品一律通过对公转账,2024年以来,无报销凭证审核不通过进行报销的情况、无出差登记与差旅费报销凭证不一致的情况、无将报销款转入职工账户当“二传手”情况。三是清查2021年以来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派车、加油等相关记录,无未经审批用车、用车未如实登记以及油耗异常等问题;完成公务用车GPS定位系统安装,每月公示车辆使用情况和加油情况,2024年以来公示8次。四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公务接待,2024年以来公务接待21次,不存在无公函接待或函的落款时间在接待时间之后和超标准接待情况。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11.针对巡察反馈“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相关制度规定,对不符合当前形势的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废止,更新《制度汇编》,修订《党组工作规则》《工作规则》《机关经费管理办法》《枪支弹药管理制度》等,废止《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科工作规范》。二是做好会务保障,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检委会议事规则等划定的权责边界组织召开相关会议。2024年以来召开的25次党组会、9次检委会,均分别为党组会、检委会议事规则规定内容,党组会、检委会权责边界进一步明确。三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强化民主集中制作用发挥,及时收集党组审议事项,提前制作会议议题并征求党组成员意见。2024年以来召开党组会议25次,均于会前制作党组会议题,确保党组成员做好发表意见的准备。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2.针对巡察反馈“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班子成员对2021年以来民主生活会上的自我批评与相互批评意见进行自查反思,强化批评与自我批评严肃性的认识,明确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不要用“建议”“进一步”等工作建议性质的批评词汇,要用观念鲜明,褒贬分明的表述直击问题所在,“有辣味”地查摆自身问题和其他同志存在的问题。二是各党支部认真开展“三会一课”,特别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进行全面学习与警示,强化党员纪律意识和先锋模范意识;党总支和各党支部联系领导加强对党支部的指导,并将对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会程序及内容作进一步规范。

整改进度:需进一步整改,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会中完成。

   13.针对巡察反馈“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包括下派领导干部)、党支部委员以及全体党员干警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积极推行“三行红黄蓝,检察薪火传”党建业务融合模式,各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采取学习、研讨、现场参观、观看电影等形式,一体抓实党建和业务工作;风清检察蓝党支部按程序增补1名支部委员,并按要求认真落实“三会一课”。2024年6月,机关党总支被市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二是依托“茶德·博法”研学堂,机关党总支书记组织各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围绕“如何做好‘三会一课’和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学习研讨;机关党总支注重在平时加强对各党支部党建业务的指导,各党支部正按《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进行1名预备党员、2名入党积极分子的发展。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14.针对巡察反馈“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推进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有力,部分问题仍未整改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关于派驻乡镇检察室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在车岭镇、百丈镇打造规范化24小时自助派驻检察室,配备由检察官、检察官助理(1人系聘任制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等4人组成检察室工作人员,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矛盾化解、犯罪预防等工作,主动回应基层关切和人民群众涉法涉诉需求,更好地贴近群众、服务基层。二是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填录标准和说明》《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办理流程监控要点》,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规范案卡填录;加强日常流程监控,实现“数检通”、“智慧案管”、案卡审核每日清零,并严格执行通报情况与目标绩效考核挂钩。2024年以来省、市检察院对办案流程、案卡填录检查中,无被通报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持续抓整改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要紧盯不放、跟踪落实、持续发力;对需进一步整改的任务,要按照院党组《整改工作方案》和区委第二联动巡察组、区委巡察办、区纪委监委要求,积极抓紧整改。

(二)持续抓合力攻坚。严格执行整改方案,按照责任分工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加强整改工作的横向沟通和纵向协调,强化责任科室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发挥作用。涉及到全院的问题,调动全院人员积极配合,主动协调做好工作。强化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落实整改工作台账,做好销号前期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任务按期有效完成。

(三)持续抓建章立制。坚持问题整改和制度建设并重,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着眼长远,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不断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固化整改工作成果,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进一步促进各项检察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为推进名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5--3225135;电子邮箱dy88886@126.com。

                   中共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4年10月28日

编辑人员: 名山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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