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3月15日至4月6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公司开展了巡察,于6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升政治站位,扎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司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将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公司当前最主要的一项政治任务,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董事长为组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长助理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任务督促落实。
(二)提升政治站位。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汉嘉实业有限公司情况反馈会后赓即印发了黄哲同志、谢乔同志、宋涛同志在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汉嘉实业有限公司情况反馈会上讲话和公司主要领导表态发言,要求各部门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并对照巡察意见制定本部门整改措施报公司综合部(党建办)汇总。
7月13日下午,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暨班子工作会。在会上原原本本通报了《中共芦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巡察芦山县汉嘉实业有限公司的反馈意见〉的通知》(芦委巡办〔2021〕33号),班子成员对照反馈意见进行了检视剖析,主动认领问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剖析原因。在8月6日,公司召开职工大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再督促、再落实。7至9月,公司班子和各部门对照《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汉嘉实业有限公司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
(三)照单推进整改。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制定了《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汉嘉实业有限公司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一是结合清单及时整改。各部门按照整改任务清单,结合本部门实际和日常工作,实事求是地分析问题根源,严格按照整改任务、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时间进度,倒排工期推进整改,采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挂账销号的办法实施整改。二是举一反三严格整改。严格遵循“有错必纠、举一反三”的原则,坚持做到“五个必须”,即:对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必须做到举一反三;未严格执行的规章制度必须从严执行;缺失或不完善的制度必须尽快制定、完善;需长期整改的问题必须专人跟踪督导、阶段见效。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围绕企业改革创新、规范管理、高质量发展要求提出方案措施,不断优化调整,狠抓落实落地。三是齐心协力推动整改。整改领导小组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的责任,主动担当、主动协调,及时组织谈话提醒,各部门不推不拖,积极主动参与整改,下属单位按照公司统一部署,推动落实,做到全公司一盘棋。从9月初到9月底公司主要负责人分别与各部门全覆盖谈话,新制定《砂石销售管理办法(试行)》《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1年度员工目标考核管理办法》《督查督办制度》《印章管理使用办法》5个制度,修订完善《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等制度10个,向县财政金库上缴多发差旅费420元,追回超付芦山县经开区企业孵化园建设项目进度款73万余元。
二、对照反馈意见,全面剖析问题真改实改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到位,提升政治能力、履行政治责任不足”方面整改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省委、市委、县委重要会议精神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谈话提醒。9月2日,支部书记、董事长分别与分管党建工作的同志和党建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建引领、提升制度实效,全面加强公司党建工作。
二是开好“五会”。坚持会前学习制度,及时传达各级重要会议精神。7月29日,召开2021年第15次支委会传达了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十次全会精神。在8月30日县委十四届委员会第十四次全体会议召开后,赓即于8月31日召开2021年第17次支委会组织传达学习了全会精神。9月14日,公司组织班子成员到联系村太平镇大河村开展了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市委四届十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委员会第十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宣讲。
三是认真组织学习。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学习活动,通过“三会一课”“星期五大讲堂”等学习活动,组织党员和职工学习党的理论和业务知识。目前,已组织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4次,“星期五大讲堂”学党史5次,公文写作业务学习1次。
2.针对“政治功能发挥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明确工作责任。7月8日,党支部对照县属国有企业党建目标考核清单,对党建任务进行分解,工作责任到人。
二是发挥好支委功能作用。自7月以来,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支委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共9次,研究巡察整改、党史学习教育等工作事项,及时对整改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解决。
三是加强党建工作部署。8月6日,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汉嘉公司第三季度党风廉政专题会,听取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了下半年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时,制定季度(月度)党建工作清单,并严格按照清单开展党建工作。
3.针对“履行项目业主职责有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进行谈话提醒。9月2日,支部书记、董事长与分管项目的同志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提高思想认识、规范财务管理、熟悉相关法规。
二是约谈相关单位。8月27日,公司总经理组织召开了“8.22”洪灾恢复重建项目专题会,邀请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审计局参加,并约谈了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析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专题研究项目结算等相关工作,要求施工单位加快工程扫尾,及时办理审计结算。
三是加强项目检查。8月31日,由工程部会同县交通运输局对旅游环线同盟至程家坝小区道路水毁重建项目进行了检查,要求施工单位及时完善项目结算资料,做好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的项目维护工作。同时,针对经开区企业孵化园二期、大川河景区旅游公路等项目实施情况,落实分管领导和工程部技术人员组成专班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并在总经理办公会、工作例会上听取工程部工作汇报,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对在建的大川河景区旅游公路、汉嘉·罗纯华府等项目已发出各类整改通知和函8件,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4.针对“落实上级决策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差距,消除安全隐患动作迟缓”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进行谈话提醒。9月1日,支部书记、董事长与嘉通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开展清淤疏浚时杨开大桥堆场不再堆放连砂石。
二是开展为民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向太平镇大河村拨款解决了大河村通村公路欠款和农户垫款的问题,结合大川河景区旅游公路建设项目开展了玉溪河——大川公路维修整治工作,拨付宝盛、太平、大川道路环境卫生整治经费,累计办实事11件次。
三是及时处置隐患。通过公开征集了3家砂石客商,在5月13日前通过外运销售处置了杨开大桥堆场堆放的连砂石,并对场地进行了平整清理,消除了安全隐患。
5.针对“借款到期催还力度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进行谈话提醒。9月2日,支部书记、董事长与分管项目的同志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提高思想认识、规范财务管理、熟悉相关法规。
二是发函催收借款。7月9日,公司财务融资部再次向芦山县汉风缘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致函催收借款。目前,收到汉风缘公司答复,汉风缘公司待11月申请的贷款到账后赓即归还。
三是制定管理制度。于8月31日制定《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国有企业资金拆借管理办法》,严格资金管理和审批程序,明确了国有企业间资金拆借利息等事项。
6.针对“大额资金借支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制度。8月27日,由财务融资部组织各部门认真学习县政府印发的《权力清单》等文件。
二是修订了制度。8月31日,对公司“三重一大”决策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制度,并认真落实。
三是认真检视问题。8月中旬至9月初,相关同志接受了县纪委对借款给芦山县建安公司问题的调查并分别于9月1日、9月2日做出了深刻全面检讨。2020年1月公司成功申请到专项债券资金后,在拨付工程进度款时收回了该笔借款。
7.针对“砂石款项结算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进行谈话提醒。9月1日、2日,支部书记、董事长分别与财务融资部、嘉鑫景观石营销部、嘉通物流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加强砂石经营管理,及时发现风险漏洞,杜绝跑冒滴漏。
二是及时清理砂石款项。财务融资部对未结算的康藏路桥公司等客商的砂石款项进行了清理。目前,已结算康藏路桥公司、四川中利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敖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客商的砂石款。下一步,做到按月盘点,及时清理结算。
三是制定管理制度。8月19日,制定了《砂石销售管理办法(试行)》和统一格式的《砂石购销合同》,进一步明确了砂石定价、销售、付款及结算流程等管理措施。
8.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进行谈话提醒。9月2日,支部书记、董事长分别与分管党建的同志和党建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强调要全面加强公司党建工作,重视意识形态工作。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于6月30日调整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新闻发言人等,制定《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职责、工作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企业经营管理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三是认真抓好落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党的理论学习,于7月1日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收看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实况直播,并分别于7月9日、7月20日召开支委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讲话、会议和文件精神,9月9日在“凝心聚力 团结奋斗”主题党日活动中,进行了党史知识问答竞赛,进一步强化党性教育、红色教育,推动企业文化建设与意识形态工作有机融合。同时,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形势进行研判,及时处理回复市长信箱等来信反映的问题3件,对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内容进行按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人三级进行严格审查,发布微信公众号九期,有力维护社会稳定,弘扬了主旋律。
(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有差距,形式主义仍有存在,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方面整改情况
9.针对“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形式主义”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进行谈话提醒。9月2日支部书记、董事长分别与相关同志进行了谈话提醒,提出了改进工作要求。相关同志对问题全面认领并做了深刻检讨。同时,于7月7日、9月30日两次与综合部工作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提出了工作要求。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9月18日,由综合部组织各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了公文写作等培训,强调了要熟练掌握办公室业务技能,做好会议要素和内容记录,通过会议记录反映会议完整过程和议事结果。
三是强化检查考核。从8月开始对办文办会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纳入月度考评。其中,8月对综合部上会议题准备不充分,扣减了综合部部长月度考评分。
10.针对“未厉行勤俭节约”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进行了谈话提醒。9月1日,支部书记、董事长分别与嘉通物流有限公司、嘉鑫景观石营销部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强调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二是召开专题会议。8月27日,由财务融资部召集各部门负责人专题学习了《芦山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芦山县公务用车安全管理专项教育整顿工作方案》,进一步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勤俭节约意识,坚持开源节流、勤俭节约原则,加强项目管理,强化廉洁从业,提升成本意识,反对铺张浪费。
三是完善管理制度。结合全县公务用车安全管理专项教育整顿工作,修订完善了车辆管理制度,明确审批流程,并于7月5日组织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强化公车管理制度执行。
11.针对“差旅费报销审核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9月18日,由财务融资部召集各部门负责人专题学习了《芦山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差旅费管理办法》,明确差旅费报销范围和报销额度。
二是参照《芦山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由财务融资部牵头,督促相关同志于8月17日缴回重复领取的差旅费420元,并上缴县金库。
三是严格审批程序。按照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严格实行事前审批和财务复核措施,有效杜绝超范围、违规报销。
12.针对“公司内部章程设定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于8月31日,对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不一致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并认真执行。
13.针对“推进现代企业管理力度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管理制度。于8月6日制定《薪资调整方案》,对公司薪酬结构、标准进行优化调整,新制定《砂石销售管理办法(试行)》《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1年度员工目标考核管理办法》《督查督办制度》《印章管理使用办法》5个制度,修订完善《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等制度10个,进一步完善制度,使制度符合公司管理需要,强化了制度的系统性、适用性和执行力,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激情。
二是强化检查和考核。8月6日,制定了《2021年度员工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将考核分为月度考评和年终考核,出台了《督查督办制度》,强化督查督办工作力度,由综合部每月10日前将上一月度考评情况进行通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月度和年终绩效考核内容,全面从严考核,以考核促管理。截至9月已抽查考勤情况11次,监督督办落实事项16件。
14.针对“职工考核不严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进行谈话提醒。9月2日,支部书记、董事长与分管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强调了制度执行要求。
二是完善相关制度。8月16日,修订了《试用期员工转正考察工作方案》,加强员工试用期满考核管理,规范入职考察程序。8月18日,对试用期满职工进行试用期考核,采取考核谈话、德能勤绩廉测评的方式,重点考察了工作表现和业务工作情况。
15.针对“公司市场化运作缓慢,主动融入市场经济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于8月6日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砂石定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砂石销售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了砂石定价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了砂石客户信息库,收集市场需求信息。
二是开展市场调研和对接。公司主要领导邀请川藏铁路建设单位到公司对接,洽谈了砂石供应相关事宜。7月25日、9月10日,公司分别组织嘉鑫景观石营销部、嘉通物流有限公司到邛崃、大邑、蒲江、宝兴等周边县区考察参观砂石加工企业,及时跟踪周边县区项目工程,对接洽谈业务,开拓市场。
三是制定工作计划。8月16日,由嘉鑫景观石营销部制定下半年大河景观石疏浚及销售计划,明确时间节点、疏浚量。同时,8月16日成功公开拍卖了一批景观石等石料。
16.针对“大额资金支出未经主要负责人审批签字”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进行谈话提醒。9月2日,支部书记、董事长分别与原公司总经理和分管财务融资部的同志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提高思想认识、规范财务管理、熟悉相关法规。
二是开展事情调查。公司财务融资部于7月9日对事情经过进行调查,并于7月17日由当事人完善了手续。
三是完善管理制度。于8月6日,制定《内审工作制度》,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内审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内审力度,健全自我约束机制,完善内部审计监督。
17.针对“财务监管缺失,票据审核把关不严,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进行谈话提醒。9月27日,支部书记、董事长与财务融资部工作人员进行集体谈话提醒,要求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财务纪律,把严审核关,杜绝财务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是对超付资金进行了核实。及时核实并追回超超付通信保障及网络维护费用2177.24元和多退雅安腾运物流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2万元。同时,在制定2021年目标绩效考核中,将财务制度执行纳入考核范围。
18.针对“项目实施程序倒置、管理松散”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进行谈话提醒。9月27日,支部书记、董事长与工程部负责人及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健全管理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全程管理,确保工程项目按期有序推进。
二是完善项目手续。工程部加快与财评中心协调对接,已于2021年9月2日由财评中心出具了芦山县经开区企业孵化园建设项目(二期)财评报告。
三是加强项目管理。针对芦山县经开区企业孵化园建设项目一期和二期存在的各类问题进行梳理,于9月3日由公司董事长组织召开董事会,研究解决项目概算调整等相关事宜。同时,工程部举一反三,强化项目管理,对在建的大川河景区旅游公路、汉嘉·罗纯华府等项目已发出各类整改通知和函8件,有序推进各项目建设进度。
19.针对“审核把关不严,造价单位选取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成立问题处置领导小组。于6月30日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的芦山县经开区企业孵化园建设项目遗留问题处置小组,负责遗留问题处置工作事宜。
二是进行问题调查。针对芦山县经开区企业孵化园建设项目资料不完善的问题公司对芦山县经开区企业孵化园建设项目选取造价单位未体现竞争,且无评选方案、无评选人员签字、评标报告空白等事宜进行专项清理。
三是进行谈话提醒。9月27日,支部书记、董事长与工程部负责人及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严格招投标程序,要求工程部在今后的招投标工程中,项目招标文件严把审核关,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再行挂网招标,每次招投标确定专人进行严格监督。
20.针对“项目建设滞后情况仍有发生”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进行工作约谈。3月25日采取单一来源招标的方式确定的锅炉设备采购,中标单位为三浦工业(中国)有限公司。同时,针对项目进度滞后的问题,于7月9日由公司董事长约谈了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各项进度和质量要求,确保按照施工工期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二是定期检查项目推进情况。自7月起,工程部建立项目工期时间表和清单台账,定期召开工作碰头会、总经理办公会等会议,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人员调配不及时等问题进行研究,采取发函提醒、现场监督等方式及时予以解决。目前,对在建的大川河景区旅游公路、汉嘉·罗纯华府等项目已发出各类整改通知和函8件,有序推进各项目建设进度。
21.针对“资金超付接二连三”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进行谈话提醒。9月2日、27日,支部书记、董事长分别与分管项目的同志和工程部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加强项目管理,严格财务管理,杜绝资金超付问题。
二是收回超付资金。由工程部牵头、财务融资部配合,对超付的资金进行回收。
三是认真学习制度。9月10日,召开“星期五大讲堂”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审签流程,强调严格审批程序,认真审查项目请款资料,认真计算每笔应付款项,财务人员认真复核,杜绝超付再次发生。
22.针对“计算依据不准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重新清算资金。8月17日,公司已与设计单位联系沟通超付问题,设计公司认可超付金额,双方商定在结算支付尾款时扣除超付部分。
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在今后的合同审签中,将严格按照审签流程进行层层把关,确保合同签订规范、合同条款完善。
三是进行谈话提醒。9月2日、27日,支部书记、董事长分别与分管项目的同志和工程部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加强项目管理,严格资金管理,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23.针对“资产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进行谈话提醒。9月2日,27日,支部书记、董事长分别与分管财务负责人和财务融资部工作人员进行集体谈话,要求进一步严格财务制度,及时完善手续和程序,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二是严格考核。8月19日,在兑现2020年目标绩效考核中,扣减了财务融资部和嘉鑫景观石营销部考核分值。
三是完善手续。于8月5日,对调拨及入账手续进行完善,并完善了固定资产台账。
(三)“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的整改情况
24.针对“组织机构不健全,班子不齐”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准备支委委员补选。前期因县纪委计划为企业配置专职纪检人员,故未补选支委委员。目前纪检人员已到位,计划在12月底前完成换届选举,补齐支委委员。
二是组织副总经理推荐。7月12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向县国资领导小组报送推荐副总经理的请示。目前,组织人事部门正在进行人员考察等工作。
三是组织职工董事选举。于9月30日召开职工大会,进行职工董事选举工作,选举了职工董事。
25.针对“组织生活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进行谈话提醒。9月2日,支部书记、董事长分别与分管党建工作的同志和党建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建引领、提升制度实效,全面加强公司党建工作。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于9月18日,组织了办文办会等工作的内部培训,强调了要熟练掌握办公室业务技能,做好会议要素和内容记录,通过会议记录反映会议完整过程和议事结果。同时,制定季度(月度)党建工作清单,并严格按照清单开展党建工作。
三是组织开展活动。6-8月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进行主题党课学习4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次,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议1次。
26.针对“入党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进行谈话提醒。9月2日,支部书记、董事长与相关同志进行了谈话提醒。9月27日与入党申请人进行谈话,要求提高认识,端正入党动机,对照党章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二是于8月16日,建立申请入党员工基本情况台账,安排有入党志愿员工列席了主题党日、“星期五大讲堂”等支部活动。
27.针对“入党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是进行谈话提醒。9月2日,支部书记、董事长分别与分管党建工作的同志、组织委员和党建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发展工作,严把入党关。
二是加强培养工作。安排两位党员同志负责联系入党积极分子,了解思想动态,加强教育培养力度。
三是规范发展程序。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坚持党员发展标准,认真按照党员发展程序,在9月28日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按规定进行归档整理。
28.针对“组织工作不严谨细致”问题。
整改情况:相关同志在7月13日召开的巡察意见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进行了情况说明和自我批评。
29.针对“技防人防网未织严织牢”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进行谈话提醒。9月1日、30日,支部书记、董事长与嘉鑫景观石营销部和嘉通物流有限公司负责人和部门职工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对照问题,举一反三,加强部门(公司)管理。
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嘉通物流有限公司、嘉鑫景观石营销部建立日常巡察、值班值守台账并在每月初上报综合部存档备查。
三是开展督查检查。综合部、财务融资部和砂石监管中心分别于7月20日、8月28日对嘉鑫、嘉通两个部门值班值守、砂石经营情况进行抽查监督,未发现无人值守情况。同时对视频监控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了维修、检查和维护。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巡察整改只是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阶段我公司将继续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推动公司健康高速发展。
一是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跟踪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是建好健全长效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执行和落实,加快建立起系统化、管用适用和实用的制度体系,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三是持续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根本政治责任,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企业党建和企业管理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进一步把党建工作抓深抓实抓具体。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955190。
芦山县汉嘉实业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4日
编辑人员: 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