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2-01-05 15:35:10 来源: 芦山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分享到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5日至4月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水投公司进行了巡察。6月23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水投公司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1、组织领导方面。为落实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2021年6月24日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董事长为组长;副总经理、支委成员为副组长;各部室、分子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于6月30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会。          

        2、责任落实方面。巡察整改工作由副组长同志具体分管,建立“三张清单”,针对巡察反馈意见细化分解问题,2021年6月24日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并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人。

        3、监督检查方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相关工作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对难点问题研究推进办法,目前,整改已基本完成。    

         二、产生问题原因分析及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县委工作安排方面。

       1、针对“落实市政府关于规范国有企业实施政府投资项目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8月16日制定了《工程建设管理办法》《项目监督管理制度》。二是于2021年9月14日博盛公司组织职工学习了《关于规范国有企业实施政府投资项目的意见》《芦山县县属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

       2、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9月15日公司董事长约谈了办公室主任,要求工作中要多思考,要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政治水平。二是2021年7月23日董事长组织召开班子会,会上强调要严肃民主生活会制度,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进行撰写,按要求12月底之前按时上报网络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3、针对“支委会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9月15日支部书记约谈了支委成员,严格做好会议记录规范工作。二是落实办公室同志负责支委会议记录,由支委成员每季度检查。三是2021年9月8日董事长组织召开班子会学习了《“三重一大”决策议事规则》。

       4、针对“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9月15日公司董事长约谈了财务室主任和办公室主任,要求工作中要细致,加强审核。二是2021年1月20日1名职工已退回多支付口罩费用;2名职工分别于2021年8月30日和2021年9月1日退回多发放加班费;2021年8月30日2名职工已退回多发放加班费;2021年8月30日11名职工已退回多发放加班费,另有1名职工因已退休暂未退回多发放加班费,公司确定风控部负责人牵头,财务室负责人,正在与该职工沟通。三是2021年8月9日,财务室负责人组织所有财务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四是根据上级党委要求严肃民主生活会制度,由支部书记牵头,支委成员对班子成员的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进行审核,对不合格剖析材料按要求及时修改。

       5、针对“对群众反映问题处理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9月15日公司董事长约谈了博盛公司经理,要求加强服务意识,加强项目现场管理。二是2021年5月博盛公司组织施工人员恢复了黎明新村损坏的绿化带、井盖及道路等设施。2021年5月7日,博盛公司已组织人员机具疏通了黎明村王边王窝被堵塞的灌溉渠堰。三是2021年6月-9月博盛公司对芦山县飞仙村“8.11”洪灾基础设施恢复建设项目、芦山县大同村顺江组通组桥梁建设工程等15个在建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检查7次,发现飞仙村“8.11”洪灾基础设施恢复建设项目存在高空防坠、临边防护网等安全措施不到位、因施工把安全生产标识标牌挪走、未及时悬挂安全生产标识标牌等问题,目前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2021年8月16日,博盛公司经理组织公司职工召开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强化安全意识和安全教育,加强施工现场监管,及时通报检查和整治情况。

        6、针对“落实党务公开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7月-9月,已更新了党务公开栏信息。二是落实办公室负责党务公开栏工作,支委成员负责每季度进行检查,目前,分别于8月底和9月中旬对党务公开栏工作进行了2次检查。

       7、针对“执行车辆管理制度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9月15日办公室主任约谈了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求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2021年9月10日由办公室主任牵头完善了《车辆管理制度》。三是2021年7月办公室牵头负责建立了公车使用登记簿、派车单、公车加油台账、公车维修申请单等台账。

       8、针对“工会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9月15日公司董事长约谈了财务室主任,要求加强财务相关的文件、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2名职工已于2021年7月30日分别补缴了2020年8月工会会费。1名职工已于2021年7月29日补缴了2020年7月、9月、10月三个月工会会费,1名职工已于2021年8月31日补缴了2020年7月、9月、10月三个月工会会费。三是2021年8月9日财务室负责人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了《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川工办[2018]7号)文件,要求今后严格按规定足额收取工会会费。

       9、针对“工资报酬核定不合理,发放下乡补助依据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9月15日公司董事长约谈了财务室主任和办公室主任,要求要沉下心来加强学习。二是2021年8月9日财务室负责人组织财务人员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学习。三是公司董事长主持召开班子会研究决定,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报酬结构参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四级五档月考核工资执行。

       10、针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未按制度规定发放加班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9月15日公司董事长约谈了财务室主任,要求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把关、加强审核。二是2021年8月31日5名职工已退回多发放加班工资;2021年8月31日5名职工已退回多发放加班工资。三是2021年月财务室牵头已完善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四是2021年7月至9月份,财务室牵头对公司2021年3月-9月加班工资发放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多发放加班费问题。

       11、针对“项目实施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9月15日公司董事长约谈了博盛公司经理,要求及时完善项目手续。二是经核实,县医院传染病区应急能力提升抗疫国债项目实施批复已于2020年12月15日完成。2020年11月11日,县政府第九十二次常务会已研究将该项目业主调整为县人民医院,但由于项目总投资超过立项批复总投资,目前公司正在配合县人民医院完善调整项目总投资手续后送财政评审。芦山县“8.11”农村供水工程应急水毁修复抗疫国债项目已于2021年6月29日完成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同时,博盛公司对芦山县交警大队业务用房外墙安全隐患治理项目等其他5个项目前期资料开展自查,5个项目实施方案、财政评审等前期手续已全部完成。三是于2021年8月20日董事长主持召开班子会,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了《关于规范国有企业实施政府投资项目的意见》,要求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12、针对“项目实施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9月15日公司董事长约谈了博盛公司经理,要求规范项目实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二是2021年8月20日董事长主持召开班子会,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了《关于规范国有企业实施政府投资项目的意见》(雅发改法规〔2019〕3号),要求参会人员要加强学习,规范项目实施。三是2021年6月巡察反馈后,博盛公司实施的芦山县西川路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等4个项目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国有企业实施政府投资项目的意见》(雅发改法规〔2019〕3号),都邀请了公司监事会参与项目监督。四是2021年8月16日博盛公司制定了《项目监督管理制度》。

       13、针对“物资采购监督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9月15日公司董事长约谈了公司风控部负责人、办公室主任、财务室主任及各分、子公司负责人等9人,要求按照制度严格执行,规范采购流程。二是2021年9月10日公司办公室牵头完善了《采购管理制度》,今后采购工作按制度严格执行。三是2021年6月巡察反馈后,公司组织开展了5次采购,每次采购公司监事会都参与了采购监督。

       14、针对“合同签订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9月15日公司董事长约谈了博盛公司经理,要求要加强学习,严格合同的审核把关。二是2021年8月16日博盛公司牵头制定了公司《合同审核制度》。三是2021年9月2日博盛公司经理组织博盛公司员工学习了《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合同审核制度》等。四是2021年7月-9月,博盛公司对芦山县西川路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等4个项目合同进行了自查,通过自查,4个项目均未发现类似问题。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应急能力提升改造项目设计、勘察和监理合同补充协议,补充完善了该项目房屋建筑结构安全鉴定费计取依据和标准。经核实,玉溪河灌区左右支渠重建工程水泥、钢材价格均按照中选报价支付;芦山县“8.11”农村供水工程应急修复项目供水管材购销合同是当时签订错误,已将原合同作废,于2020年10月21日重新签订了合同;芦山双石至太平道路抢险救灾项目砂石购销合同中的交货地点是签订合同时书写错误,实际交货地点为项目施工现场。博盛公司正在与四川天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协商签订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能力提升项目补充协议,约定以财评价格作为项目结算依据。2021年9月,已将龙门、大川等8个乡镇基础设施恢复提升(大川镇桦桤林铁索桥)项目材料品种、单位、规格清单收集装入项目档案,同时对项目材料款支付情况进行了核实,应支付材料款和已支付材料款一致,没有超额支付。

       15、针对“实施工程项目采购程序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9月15日公司董事长约谈了博盛公司经理,要严格执行各类规章制度。二是2021年8月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领导、风控部负责人牵头通过实际走访、谈话了解等方式对博盛公司组织实施工程项目采购情况进行了解,未发现博盛公司工作人员在工程项目采购过程中存在廉洁问题。三是2021年6月29日董事长主持召开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学习了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曾任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成克杰等典型人物的反腐案例,观看了廉政教育片《严正家风》,要求大家要引以为戒,守住廉洁红线。

       16、针对“账务审核不严,支付附件不齐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9月15日公司董事长约谈了财务室主任和西岭雪公司经理,要求更要加强各类规章制度的学习。二是财务室主任组织财务室人员于2021年8月9日组织学习了《公司采购管理制度》。三是2021年7月西岭雪公司经理已向财务室提供了入库单,同时,财务室主任组织财务室人员于2021年8月10日对2021年以来的采购付款相关资料开展自查,均未发现类似问题。

      17、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9月15日公司董事长约谈了财务室主任,要求工作上一定要认真仔细,严格审核把关按合同执行。二是2021年8月9日财务室主任组织财务室人员学习了《财务管理制度》,今后工作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三是经核实,应支付芦山县东盛装饰材料公司办公楼纵项目款和已支付项目款一致,没有超合同支付。2021年6月巡察反馈后,水投公司及子公司已规范现金支出,没有出现大额现金支出。

       18、针对“购置固定资产未入台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9月15日公司董事长约谈了财务室主任,要求加强学习,规范资产管理。二是于2021年6月30日、7月30日财务室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理,对未及时入账的办公桌、椅子等固定资产完成入账,完善了资产台账。三是于2021年8月9日财务室主任组织财务人员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学习。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9、针对“‘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9月15日公司董事长约谈了办公室主任,要求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执行。二是2021年9月8日董事长组织召开班子会学习了《“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并要求参会人员要认真展开学习。三是于2021年9月8日公司召开班子会,董事长、办公室主任在班子会上开展了自我批评。

       20、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撰写个人剖析材料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9月15日支部书记约谈了支委成员,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自身的同时也要做好班子成员的表率,起好带头作用。二是2021年6月23日公司支部书记组织全体党员召开主题党日会议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等。三是根据上级党委要求严肃民主生活会制度,由支部书记牵头,支委成员对班子成员的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进行审核,对不合格剖析材料按要求及时修改。

       21、针对“对“先锋领航﹒全域提升”基层党建攻坚行动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9月15日办公室主任约谈了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求认真做好党员积分管理工作。二是2021年7月制定了《党员积分管理办法》,落实办公室每月及时做好党支部书记和党员积分统计。  

       22、针对“执行员工招聘方案不严格,考察环节组织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9月15日公司董事长约谈了办公室主任,要求要加强招聘方面知识的学习,严格招聘工作要求。二是2021年8月完善了《招聘制度》,在今后招聘中严格按照制度执行,招聘结束后及时归档资料。

       23、针对“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空转,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7月以来,公司组织召开主题党日会议、班子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等会议4次,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廉政瞭望》、《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传达提纲》等,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严正家风》。二是2021年7月22日,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部署第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2021年6月29日董事长组织水投公司全体职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集体谈心谈话,要求全体职工在生活和工作中都要坚持底线、严守红线。四是2021年7月对风险点进行梳理完善,以岗位为单位,建立了芦山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岗位廉洁风险点119条及防控措施119条。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要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认真对照检查前段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加强对学习力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关于深化整改的突出问题。对至今尚未解决的问题,要进行一次认真梳理。要进一步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力争尽快解决。

     (三)根据形势发展变化,不断完善、补充、新建各项制度,研究制定基础性、长期性的政策措施,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体系,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扩大整改成果。

     (四)问题的整改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对已经解决的问题要加强跟踪管理,始终做到力度不能“松”、温度不能“降”、坚决防止问题变异反弹,切实巩固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955670。

                                         芦山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0日

编辑人员: 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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