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芦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2-01-05 15:19:15 来源: 县委编办 分享到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7日至4月2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委编办进行了巡察,6月2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委编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县委编办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意见,于2021年7月2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由主任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室(局)负责人任成员的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任认真履行巡察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情况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各责任室(局)做好整改落实,形成全办上下联动、全员参与、合力整改的良好格局。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整改落实。针对巡察反馈的2个方面5个问题,于2021年7月2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逐条分解细化,建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台账。由主任牵头,制定《县委编办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巡察整改工作的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各项整改目标和具体措施落实责任到岗、到人。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照整改台账实行逐项核实、逐项销号,按时有序推进。

    (三)巩固整改成效,健全长效机制。县委编办切实把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编办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检验,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水平等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在整改落实中,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阶段性整改与长期整改相结合,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2个方面5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在制度建设、机制完善上下功夫,新制定制度2个,修改完善制度3个。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县委工作安排情况方面

        1.针对“贯彻落实《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7月5日向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发放《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学习资料113本,进一步加大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宣传覆盖面,提升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知晓率。二是2021年7月起,通过开展机构编制督查3次、办理16个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加大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和相关工作要求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单位)做好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化意识。三是2021年9月18日制定了《县委编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和协作配合,扎实开展信息核查和数据同步对接工作,做到信息互通。

        2.针对“对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督促指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7月26日通过公文交换箱、QQ群、微信群转发分享等方式,向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宣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进一步加深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了解,促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二是2021年7月13日、8月26日依据乡镇“三定”方案,结合县委巡察整改意见和各乡镇(街道)的清理整改情况,对全县8个乡镇(街道)机构挂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截至2021年9月24日,8个乡镇(街道)共撤销不规范挂牌28块,规范挂牌32块。三是2021年8月25日—8月27日,结合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所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及时申办《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截至2021年9月24日,全县8个乡镇(街道)直属事业单位31个,办理登记31个,办理登记率100%。

        3.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8月6日召开专题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成立县委编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县委编办领导班子对全办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为直接负责人,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二是按照《2021年芦山县不设党组、党委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清单》要求,做好责任落实、制度落实、队伍建设、阵地管理等意识形态日常工作。三是组织全办干部职工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廉洁宣传片,加强干部职工警示和教育。

    (二)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4.针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应当成立党支部而未成立党支部”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中央、省、市机构改革关于机构编制部门的管理方式和工作机制的要求,县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县委编办,县委编办归口县委组织部管理,为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便于组织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的开展与管理,县委编办党员纳入县委组织部机关党支部统一管理,隶属县委组织部机关党支部,按照县委组织部机关党支部工作安排开展工作。

        5.针对“民主生活会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7月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主任与全办干部职工开展谈心谈话,要求全办干部职工加强学习并规范记录,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负责规范会议记录。举一反三,对室务会会议、干部职工会会议等会议记录进行清理规范。二是2021年8月13日组织开展县委编办规范会议记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会议记录质量,规范会议记录工作。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问题导向持续抓好问题整改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坚持一抓到底;对落实整改中已经建立完善的制度,坚定不移抓好执行。

     (二)巩固整改成果,以完善制度扎实推进机关规范化建设。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使整改过程成为提高班子凝聚力、战斗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办干部职工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全办各项工作全面提升的过程。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认真落实归口管理,强化“组织口”意识,着眼对标县委组织部管理制度,对标“组工”干部标准,加强自身建设,修订完善办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着眼促进改革创新发展、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机构编制工作上新台阶的有力保障。

    (三)深化整改成效,以依法履职尽责服务县委中心工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机构编制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结合起来,与持续巩固党政机构改革和两项改革成果结合起来,与推进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法定化结合起来,加大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问题的查处力度,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权威性,为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35-6526147;邮政信箱:芦山县迎宾大道9号中共芦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电子邮箱:346513546@qq.com。

                                     中共芦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6日

编辑人员: 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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