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4月7日至4月26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芦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6月29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指出了3个方面12项共16个问题。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工作方案,建立问题台账,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明确整改时限,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完善48条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到实处,现均已全部完成整改,制定完善6个制度,个别整改措施并将长期坚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全面开展
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巡察是对我局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反馈的问题客观中肯,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在落实整改工作中,局党组坚持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对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党组统一部署,提升整改意识
在巡察问题反馈会后,局党组迅速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何劲担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6月29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讨论《中共芦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第三巡察组巡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民主生活会方案》,初步确定民主生活会召开时间及要求。7月2日,召开党组会,根据反馈的问题明确整改分工。7月10日,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根据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党组成员认真分析存在问题,深刻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找到了履行职责使命和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整治形式主义不到位,主动服务意识不强,执行财经纪律不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7月16日,中共芦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印发了《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二)细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
局党组于7月16日制定并印发了《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退役军人事务局反馈问题整改任务责任分解清单》,围绕3个方面12项主要问题,细化了16条具体问题和巡察意见建议,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整改措施)、责任清单(包括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形成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局党组还要求各个党组成员要担任各自分管业务的整改工作责任人,提出了“整改工作要亲自督促、整改情况要亲自检查、整改反馈要亲自审核”的“三个亲自”要求。
(三)严格责任追究,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局党组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期间,对巡察中发现问题的相关分管领导和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并在职工会上进行通报批评。全局共有3名分管领导(含科级干部)、4名职工被约谈,收回沉淀资金10万余元,补发军人慰问资金2500元。截至目前,反馈16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局党组用铁的纪律巩固巡察的劳动成果。
二、突出反馈问题导向,坚决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
(一)履行职责使命和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
1.针对“主体职责认识不清,“三不直接分管”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6月16日,召开局党组会,对党组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全面工作,由副局长分管干部人事、财务,服务中心主任分管项目等工作。局党组成员调整后,于8月23日召开局党组会,对党组班子成员分工再进行调整,再次明确由一名副局长分管干部人事、财务、项目等工作并下发文件至各股室。二是完善制度并严格内部财务管理制度。7月20日,由局办公室牵头、财务室配合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切实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完善单位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会审制度。三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方面,7月20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明确大笔支出提交党组会审议。四是7月23日,组织班子成员、“一把手”及全体职工学习芦山县财政局、中共芦山县纪委机关、监察委员会、审计局、机关服务中心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指导意见》;8月27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财经纪律、法律法规制度,提高了依法行政、依规履职的认识和能力上下功夫。
整改进度:第一、三、四已整改落实,第二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落实“六必到六必访”有差距,未做到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全覆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7月9日,县退役军人局召集8个乡镇(街道)分管退役军人工作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及33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共计50余人进行了集中培训。学习《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关于在开展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中开展“大走访”工作的通知》、《雅安市退役军人人文关怀“六必到”制度(试行)》和《芦山县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法规,提高政治站位,树牢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效,全覆盖走访到位。二是各乡镇、街道结合日常工作,已开始每月5日前上报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有无死亡情况,从5月开始上报19人19次.如果遇特殊情况,及时上报。2021年7月9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要求乡镇政府按职责对未走访人员进行全覆盖走访到位,明确乡镇(街道)指导村(社区)在日常走访中加强辖区内退役军人生产生活状况的收集,常态化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乡镇政府,街道办指导村(社区)在日常走访中加强退役军人生产生活的收集,常态化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三是8月23日,局党组书记、局长何劲集中约谈了分管和服务中心全体5名同志,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常态化开展督促检查、加强信息沟通,确保六必到六必访到位。四是7月30日,乡镇(街道办)开展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法规政策学习和业务能力培训,村(社区)在开展日常工作中加大退役军人事务政策宣传,让广大退役军人知晓政策、法规,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乡镇(街道办)退役军人服务站(点)已开展退役军人事务政策宣传。至8月28日,共宣传20余次,7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四已整改落实,第二项需长期坚持
3. 针对“落实双拥工作动作迟缓”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7月9日,组织召开了全县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分管、工作人员专题会,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通报,并要求各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认真对照检查,对提到的乡镇(街道)或村(社区),认真反思,认真检查,及时将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其它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对照问题进行自查,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出现。二是7月21日,由服务中心主任约谈了服务中心业务人员,明确由局财务室对拨付到乡镇(街道)的工作经费和慰问经费及时进行检查。业务人员要对所开展业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对于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协调和解决; 业务科室在申请“八一”慰问工作经费时提前谋划,提前1个月申请,在每年7月中旬左右慰问经费拨付到位,便于乡镇(街道)开展工作。三是成立了由分管领导带队,财务室、业务科室人员组成检查小组,8月16日开始开始对各乡镇(街道)进行双拥工作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确保了“八一”“春节”慰问资金拨付到位,慰问到位。今年预拨“八一”双拥慰问资金,已于8月1日前慰问到位,慰问率100 %。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项已全面完成。
4.针对“机构建设后期管理偏软,重安排轻检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书记、局长,服务中心主任在7月10日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查找问题,并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下一步打算。抓实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督促乡镇(街道)和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落实责任。二是7月30日,双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已与值班室分设,太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已将疫情防控临时办公和堆放的所有资料和设施搬离退役军人服务站,独立办公,并结合“全国乡镇(街道)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标准要求改造提升为“退役军人之家”,现已将创建视频和档案资料上报市局,准备接受省级交叉检查和验收。三是经请示县委编办同意,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已悬挂在醒目位置,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可以与其他牌子并挂,太平镇胜利村、大川镇、三江村、小河村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已于7月30日前悬挂。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项已全面完成。
5.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清单,明确责任分工、责任人。7月20日,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通报制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商制度,明确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是直接责任人,负责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其他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二是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6月16日,8月23日分别召开党组会,研究党组班子成员分工,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明确责任。三是7月23日,党组成员副局长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退役军人事务局会议室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学习了相关文件,8月13日学习了《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抓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项整改措施已完成。
(二)整治形式主义不到位,主动服务意识不强,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方面。
6.针对深入到基层指导退役军人事务相关工作过少,不细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7月20日,完善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联系乡镇制度,局长何劲联系飞仙关镇、思延镇,副局长徐洪联系太平镇、大川镇,副局长罗爱军联系芦阳街道办、双石镇,服务中心主任苟俊涛联系龙门镇、宝盛乡。二是按照常态化联系重点对象优抚对象,明确每名领导在每个乡镇(街道)联系一名重点对象,每季度至少走访1次,每年至少面谈2次。工作人员联系2-4名退役军人重点对象,每季度至少1次,每年至少面谈2次。今年已面访一次,电话访一次,共计40余人次。三是深入乡镇、村(社区)进行督导整改。7月21日,县服务中心先后前往龙门镇青龙场村、隆兴村、王家村和思延镇草坪村、铜头村检查村级退役军人服务村体系建设和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从检查情况看,各村基本上都按照县局工作要求建立了退役军人和现役军人“一人一档”、退役军人党员台账、重点优抚对象台账、来信来访登记台账、“六必访”“六必到”台账、志愿服务队伍登记名册和就业创业摸底统计等7类档案资料,
整改进度:以上整改措施已整改完毕。
7.针对服务窗口空位,服务中心大厅大多数时间无人值守,也无去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服务中心主任于7月15日分别约谈中心4名工作人员。二是已制定值班安排表,从7月19日起服务中心全体人员轮流值守大厅,确保大厅有人现场坐班,当天值守人员因工作需要不能值守的,要做好人员协调,确保有人坐班值守,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登记。三是办公室已对接广告公司于9月1日前制作完成工作人员去向牌,明确人员去向,公示联系电话。四是由办公室9月1日制定完成服务中心大厅值班管理制度,并悬挂张贴,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整改措施已整改完毕。
8.针对慰问资金未落实到位情况较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7月9日,我局组织召开了全县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分管、工作人员专题会,对相关问题进行了通报,并要求各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认真对照检查,同时要对照问题举一反三,吸取教训,防止类似问题出现。对于优抚对象抚恤金和生活补助发放、困难人员帮扶救助要建立好台账。相关服务人员要及时进行核对和调整,确保准确。并对发放情况进行跟踪,对未成功的要及时与相关银行对接,查找原因,确保发放成功。二是截止7月30日,相关慰问金已发放。三是8月16日,成立了由分管领导徐洪带队,财务室白冬梅、业务科室人员韩冬梅组成的检查小组,对各乡镇(街道)进行双拥工作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确保“八一”慰问资金能及时拨付到位,慰问到位。入户抽查10户,电话抽查13户慰问对象资金发放情况,抽查发放率达100%。四是8月23日,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何劲约谈了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要求在思想认识上再提高,在工作落实再深入,在工作务实上及时跟进。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四项8月31日前已整改完毕。
9.针对“工作跟进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7月9日,我局组织召开了全县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分管、工作人员专题会,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要求各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认真对照检查,认真反思,认真检查,及时完善相关财经制度手续。二是8月15日,由分管领导带队,财务室、业务科室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对各乡镇(街道)进行双拥工作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确保了“八一”“春节”慰问资金拨付到位,慰问到位。2021年9月14日检查组到芦阳街道五星社区进行入户走访,电话咨询慰问金发放;2021年9月15日检查组到思延镇进行入户走访,电话咨询,均已收到慰问资金并签字完善手续。三是及时收集了各乡镇(街道)“八一”“春节”慰问台账,规范整理后交局财务室存档,确保了慰问资金发放及时和手续完善。各乡镇、街道办也于7月30日更新去世退役军人台账。
整改进度:以上整改措施已整改完毕。
10.针对“慰问对象未严格把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局班子和县服务中心主任联系乡镇(街道)制度,每名领导联系2个乡镇(街道),定期对所联系乡镇(街道)进行走访。对乡镇全覆盖已走访二次,16乡镇次。二是每两个月至少到联系乡镇(街道)走访一次,对服务站建设,退役军人走访慰问及“八一”“春节”期间慰问资金发放等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慰问资金发放到位,慰问人员走访到位。已全覆盖走访2次。三是每年“八一”“春节”慰问完后,组织局财务和业务人员对各乡镇(街道)慰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剩余慰问资金及时追回,上交县财政。
整改进度:以上整改措施第一项8月20日前已整改完毕,第二项长期坚持。
11.针对“采购程序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8月23日,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约谈。二是8月24日,完善春节慰问物质发放清单。三是8月26日,局分管领导组织财务室工作人员学习了相关法规。
整改进度:以上整改措施已完成
12.针对采购监管环节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7月20日,完善内控制度,明确单位采购人员;监督人员;验收人员。二是8月26日,分管副局长组织财务人员同志学习财务管理制度、采购制度的学习,学习《2021年芦山县政府采购制度选编》《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等相关政策。三是制定完善“三重一大事项”,“三重一大”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整改进度:以上整改措施已完成,第三项长期坚持。
(三)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3.针对支部建设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7月22日组织召开了芦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支部党员大会,大会选举产生了支部会员,同时选举产生了新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并将选举结果按程序上报县委组织部备案。二是8月23日,由局党组书记约谈了支部书记,要求加强《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贯彻和执行,认真按照支部工作条例规定开展好支部相关活动,加强支部建设工作。
以上整改措施已全部整改完毕。
14.针对党建资料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7月22日,由局党组书记约谈了支部书记,要求支部书记要加强党员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党员组织生活,规范党员政治纪律。二是加强党务专干政治素质教育。7月30日,完善了2020年度芦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资料,并按规定存档,要求定期开展自查。
整改进度:以上整改措施已全部整改完毕。
15.针对“公示公开意识淡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8月13日,支部书记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信息公开条例》,提高依法公开,接受监督意识。二是办公室已安排单位干部职工完成标准工作照片,并安排广告公司于8月28日完善制作单位政务公示栏和党务公示栏、服务中心网格公示栏。党务公示栏包括组织机构、党支部介绍、党风廉政建设、党员发展、党费收缴、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内容。
整改进度:以上整改措施已完成
16.针对“三重一大”落实还不够到位,评比先进未经党组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班子成员集体于8月27日专题学习《芦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委党组运行规则》、《芦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二是制定完善“三重一大事项”,“三重一大”必须经党组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即:重大事项决策、干部选拔推荐、评先评优、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目前,局党组共研究“三重一大事项”4项。
整改进度:以上整改措施已完成。
三、坚持问题整改不息,巩固和深化整改结果
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落实县委巡察工作要求,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抓常抓严抓实,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退役军人事务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强化政治担当,落实两个责任。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首要任务,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切实把责任真正扛在肩上、落到实处。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不折不扣履行好“一岗双责”,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不落空,不松懈。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全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两个责任”压力传导,营造全局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深化后续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持续推进整改。强化督促监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完成或需要持续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件件落实;对后续整改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结合新形势新要求,持续完善各项制度,坚持一手立规矩、定制度,一手抓整改、促落实,强化制度执行力,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促进局机关内部管理和监督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三) 巩固整改成果,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发展。把巡察整改与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发展结合,把此次巡察整改作为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发展的重要契机和动力,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继续引领退役军人听党话、跟党走。密切联系服务广大退役军人,切实为退役军人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为芦山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添动力、聚活力。
(四)加强体系建设,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氛围。加快推进芦山县红军革命烈士纪念陵园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军人、英雄展”纪念项目,把“军人、英雄展项目”列入我县文旅发展重点项目,在乐以琴纪念馆展示抗日战争时期、抗美援朝时期、一二等功军人入退伍证书、奖章、旧物料等。继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尤其是学习抗战史、抗美援朝精神等。
在抓好整改工作的同时,切实做好当前各项事务、业务工作,通过工作实践和群众评议来检验整改成效,切实做到退役军人事务、双拥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35-5955570;邮政地址:芦山县芦阳街道赵家坝路1号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电子邮箱:5431774169@qq.com。
芦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1年9月30日
编辑人员: 芦山县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