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9月14日至12月2日,县委巡察组对公安局、县委办、综合执法局、医保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文体旅游局、融媒体中心、政协机关、政法委9个党组织进行了常规巡察;2020年12月9日至28日,县委巡察组对财政局和县政府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展了政府采购专项联动巡察。
第十轮常规巡察围绕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三个聚焦”工作要求,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对被巡察党组织进行全面政治体检。第十一轮政府采购专项联动巡察以省市县三级联动、同步实施的方式组织开展,围绕“五个深入了解”,突出规范权力运行,深入查找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一届省委以来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深入了解政府采购工作管理体制、采购监管机制等方面的瓶颈问题和深层次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建议,推动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2021年1月20日至22日,县委巡察组将巡察发现问题分别向被巡察单位进行了反馈,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参加反馈会议。
会议要求,被巡察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严格按照巡察工作要求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报送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报告、做好巡察整改情况公开。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逐级传导整改压力,对整改工作不担当不负责、敷衍塞责、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全面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会上,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就巡察反馈及做好巡察整改进行表态发言,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对待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认真谋划部署,注重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巡察整改落地见效,促进整体工作效能提升。
编辑人员: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