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雅安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公安局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11-11 10:00:00 来源:市公安局 分享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19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党委进行了集中巡察。2020年4月1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全面认领,认真组织开展巡察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市公安局党委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全面认领,照单全收,坚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强烈意识,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推进落实。4月1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意见反馈后,市公安局党委根赓即召开第一次专题会议,原文学习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巡察整改意见措施,明确分阶段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报告,及时研究解决整改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了由市公安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市公安局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巡察办、督察支队、机关纪委、审计处、警务保障科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局巡察办,由政治部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机关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明确领导小组组长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常务副组长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副组长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结合分管工作,履行相应问题整改落实的领导责任,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具体责任,负责抓好各整改事项的具体落实。

(三)分析梳理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市公安局党委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35项具体问题在全面分析梳理的基础上,起草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逐条逐项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进一步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4月22日、4月26日,市公安局党委又分别召开第二次、第三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审议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审议通过后分别报市委巡察办、市委第三巡察组、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

(四)明确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要求。一是起草反馈意见新闻稿。按照市委巡察办工作要求,市公安局于4月15日将反馈意见新闻稿报市委巡察办,并由市委巡察办会同市纪委宣传部把关,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统一在《雅安日报》、雅安纪检监察网、清风雅雨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进行了发布。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4月28日上午,市公安局召开党委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公安局党委班子全体成员参加会议,政治部、驻局纪检组、督察支队、机关纪委、巡察办、机关党办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姜军、市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杨光弘到会指导。三是召开巡察整改部署会议。4月28日下午,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暨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提出了要强化担当,压实责任抓整改;要扭住重点,突出问题抓整改;要讲究方法,聚焦实效抓整改;要强化督导,严明纪律抓整改;要系统思维,统筹兼顾抓整改等五个方面工作要求。4月15日、5月12日,市公安局先后两次召集市公安局机关各警种部门对巡察反馈意见问题台账进行再梳理、再分析、再安排、再部署。四是印发整改工作方案。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市公安局巡察办提前5个工作日分别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市委第三巡察组报送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并按要求向各分县局党委、市公安局各党组织印发了《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巡察整改工作方案》《蒋甦书记讲话和张峰同志的表态发言》。五是制作专题宣传展板。为进一步营造巡察整改浓厚氛围,市公安局党委制作了巡察整改专题宣传展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副书记制作整改任务清单挂图上墙,明确整改责任、整改内容、工作进展,充分展示市公安局党委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态度、坚定决心和工作动态,并接受广大民警辅警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六是加强沟通联系。6月19日,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带领相关人员专程向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汇报巡察整改情况,听取巡察整改指导意见。市公安局巡察办先后3次到市委巡察办汇报整改工作,并及时与市纪委、市委第三巡察组相关人员对接,最大限度争取重视支持。七是强化督促检查。5月25日,市公安局党委召开第四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听取阶段性报告,安排部署巡察整改督导工作。6月8日,市公安局党委召开第五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再次梳理,提出具体工作要求。6月23日,市公安局党委召开第六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整改推进情况,明确要求,要提升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以巡察整改为抓手,全力做好各项工作;要针对问题整改,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体制。八是深化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在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之前,市公安局党委主动作为,先行先改,于4月1日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开展全市公安机关“摆问题、正作风、铸铁军”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着力解决全市公安队伍教育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整肃警风、振奋精神、重塑形象。

二、立说立改,抓实开展巡察整改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还存在差距

(1)“扫黑除恶”工作质效不高

原因分析:一是思想认识有所松懈。有的地方和警种部门认为专项斗争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也经历了上级的层层督导,思想上有松动,工作上有松劲,持续纵深推进专项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减弱。二是线索核查不够深入。线索核查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重点线索核查进度缓慢,核查不深、不细、不全,结论不清晰,没有完全查清原因。三是办案能力有待提升。有的大要案件侦办进展迟缓,打击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持续压实责任,在组织推动上再加力。围绕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自4月14日以来,先后召开1次领导小组会议、3次全市公安局务会、6次专题研究会,从工作目标、任务、责任、举措等方面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形成了党委重视、责任落实的一盘棋格局,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上级统一部署正有力有序推进。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在线索清仓上再加力。围绕线索清仓目标任务,组织专门力量对中督组、省督组和省厅交办的21条重点线索逐一落实核查责任,提级核查。截至目前,我市线索办结率为100%。同时,市公安局扫黑办自我加压,对斗争开展以来的线索逐一进行了复查,再次梳理确定39条市本级线索纳入清仓工作范围,目前已全部办结。三是突出依法严惩,在专案攻坚上再加力。结合专项斗争收官年工作目标,再次对打击涉黑涉恶犯罪作出工作部署。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以来,我市新立案侦办恶势力集团案件2件、恶势力团伙案件3件。同时,继续加大对2019年12月31日前立案侦办的26起涉黑恶案件的攻坚力度,截至7月1日,全市除市公安局“5.11”涉黑专案尚未起诉外,其余案件已全部移送起诉。四是着力深挖彻查,在打伞断血上再加力。严格落实“一线双核”“一案三查”“双专班”等机制,严查“关系网、保护伞”。整改期间,我市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立案查处公职人员3名,“打伞”数量全省第一。同时,我市公安机关还将专项斗争以来立案侦办的涉黑恶案件类别、办案单位、案侦进展和涉及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线索通报并移交至市纪委监委,并全力配合做好“打伞破网”工作。围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要求,密切与人民银行、银保监等部门协作,对全市侦办的26起涉黑恶案件“黑财”情况进行“回头看”。整改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共查获涉黑恶资产4000余万元,其中查获涉黑资产2600余万元,查获涉恶资产1500余万元。为确保黑财清底工作长效推进,今年5月市公安局与市扫黑办、检、法和各主管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处置涉黑恶财产的实施意见》和《涉黑恶财产查控中心工作机制》,全力推进打财断血工作。

(2)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效果不明显

原因分析:一是网上政务服务发展水平不高。受信息化建设水平限制,公安机关同各行政机关之间,公安机关内部警种之间服务数据不同源、服务入口不统一,加之受事项办理权限影响,没有形成跨部门、跨警种的一体化“集成式服务”。二是改革没有形成合力。天全县“大部门、大警种”制,机构升格属市委编办职能职责,尽管部门间已多次充分沟通,但探索机构升格一直未落地,导致天全县局工作权责配置脱节,民警改革创新激情受挫。三是缺乏自上而下、统一标准的技术和政策支撑。如:全国电子印章、电子证照不统一、不规范;公安部、省厅未出台修编相关政策。四是改革培训宣传工作不够。网上办事大厅在群众中知晓率和接受程度不高,特别是办事主要群体的中老年人和农民普遍不愿通过网上办事。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并长期坚持。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持续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中央、省、市及市公安局相关便民便企措施,为企业群众办事创业提供更加便利的环境。推动境外人员所持出入境证件便利化应用,落实外国人在华永久居留制度,完善外国人来雅签证审核、留学和工作就业等居留许可审查制度,为雅安创新驱动、引智引才发展战略顺利实施,推动社会经济更快更好发展,发挥好职能作用。积极参与雅安重大发展战略,深入推进户籍制度及配套措施改革,完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优化户籍迁移流程,建立统一的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流动人口“一证通”。拟与结对联系地江津区公安分局签订警务合作运行机制,积极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动四川公安APP雅安频道建设,加强与省厅沟通汇报,尽快实现四川公安政务一体化平台与交警、出入境、禁毒平台对接;各警种确定专人加强对本系统政务平台运行情况监测,并督促各分县局相关警种在平台上开展相关业务工作。加快“互联网”+“户政便民服务”正式版运行进度,待验收通过后,尽快启动正式版运行。二是推动天全县“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尽快落地落实。优化改革方案。结合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和改革试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原来试运行的“3中心+3大队+7大所”调整为“3中心+4大队+7大所”。争取重视支持。2020年6月,市公安局向市委市政府汇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情况专报中再次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尽快推动天全县公安局“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落地。三是做好机构编制改革前期准备工作。保持与省公安厅对接,及时了解政策出台情况;实地调研全市公安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做好机构编制改革前期准备工作;到眉山、自贡、宜宾等地交流学习,待省厅出台政策后,制定我市公安“三定”方案。

(3)基层基础工作差距大

原因分析:一是各级公安机关对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认识上有偏差,重视不够。二是部分民警因循守旧,缺乏开拓创新意识,在工作运行机制方面还没有跟上时代和社会治安的要求。三是没有形成基层派出所警力补充长效机制,内部挖潜不够。四是装备设备配备、更新、维护机制不健全,导致基层派出所装备设备更新慢,配备不足。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目标,做好全市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顶层设计。印发了《雅安市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的意见>项目责任分工方案》,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的派出所工作领导小组,对派出所高质量建设三年攻坚战实施项目化管理,对派出所建设实行挂图作战。二是加强派出所基础设施建设。市公安局党委把夯实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程来抓,各分县局主动对接党委、政府,加强地方财政保障和用地保障。全市已完成5个派出所的新、改、扩建并投入使用。三是充实基层派出所警力,提升派出所民警能力水平。各分县局通过新录用民警、安置转业干部、空编考调优秀人才以及机关警力下沉等多项举措,基层警力不足问题得到了较大的改善。全市公安机关在“万名机关民警下基层上一线”活动中,下沉机关民警65人(其中市公安局30人、分县局35人)。全市已彻底消除了5人以下的派出所,与2019年相比,民警增加24人,辅警增加1人。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多渠道加强民警素质能力提升,充分运用选训、送教、多岗锻炼、以老带新、跟班学习、治安大讲堂、参观考察等方式不断提高民警综合素质。组织公安机关“大练兵、大比武、大提升”活动,组织三批次共计17名派出所所长和社区民警前往成都市相关区县公安机关跟班学习。四是加强基层派出所装备建设。在装备设施上优先保障派出所,及时为基层所队购置了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必需设备,单警装备、钢盔、防爆器材等配备率达到100%。农村派出所至少达到1至2台警务用车,保障了基层派出所接处警、基础工作和警务实战的开展。制定了公安派出所基本业务装备实施规划,实现派出所基层装备按标准、计划逐年实施、逐步递增、日益完备。五是改革重塑派出所警务机制。在警力较多的派出所推行“一室两队”改革,稳妥推进“值班接处警中心制”向“社区警务责任制”转变。推广了城区“一区一警两辅”和农村“一村一辅警(警务助理)”模式,努力打造专群结合的社区警务团队。完善优化部门、警种支援派出所机制。建立完善相邻派出所、派出所与街面警务站协作机制,加强警情处置、案件办理的协作配合。推进派出所与驻所交警队、刑警队实行联勤制。

(4)“智慧公安”建设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不高

原因分析:一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缺乏整体规划,相关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不够,治安防控基础设施建设不足,配套机制建立不健全。二是没有充分学习先进地区的经验和做法,建设中存在“闭门造车”的情况。警务需求和技术支持衔接不够紧密,建设和应用存在脱节的现象。三是警务数据种类不够丰富,缺乏基础支撑能力。民警信息化应用能力培训不够,信息数据侦破案件的手段掌握不熟练。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并长期坚持。一是积极向先进地区学习,查找“智慧公安”建设的短板,争取市委、市政府的支持,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按照《雅安市公安局基建装备暨信息化建设三年规划》的总体规划,做好“智慧公安”顶层设计和补短板建设,不断提升“智慧公安”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二是按照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总体目标和要求,争取市委、市政府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的支持,通过织密感知源点位,完善智慧小区建设,以社区民警配备专职化、社区警务工作信息化为抓手,实现社区警务机制创新,建立完善社会治安防控运行机制,着力提升新时代下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预警预测预防能力。三是不断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跨领域的数据共享与业务协作,借力川西大数据产业园建设,加大数据的汇聚和应用,为数据侦查破案提供基础支撑。通过定期培训、专项培训、练兵比武等多种形式,提高全市民警警务数据实战应用能力,全力打造专职化、专业化、实战化大数据研判应用队伍。

(5)机关民警办案能力弱化

原因分析:一是机关民警侦办具体案件较少,整体实战水平不高,加之侦查警力较为紧张,部分重特大案件由于侦查警力需求大,只能抽调基层侦查警力参与。二是办案水平跟不上打击新型犯罪工作需要,尤其在侦办新型网络犯罪能力和指导能力上与其他先进市(州)差距较大。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高位部署推进。今年4月市公安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领相关警种到眉山市公安局交流学习“特大案集群作战”工作机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5月16日制发了2020年《雅安市公安局“破网 行动”工作方案》,并专门成立了破网行动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六个工作组,工作组全部由机关民警组建,全力服务于全市大要案件侦办工作。二是全力推进最强实战。在机关警力紧张的情况下,始终坚持以实战为导向,全力提升机关民警的大要案件攻坚能力。通过提级侦办大要案件实战练兵,市公安局各实战警种逐步形成了重特大案件或线索由市公安局提级侦办,案发地区县局配合的“一盘棋”格局。三是着力打造打击涉网新型犯罪合成作战新模式。针对当前网络犯罪蔓延,公安机关打击质效不高的问题,市公安局党委从战略、战术两个层面组织力量深入研究探索涉网新型犯罪的特点、手法,提出解决对策和方案。通过不断实战,我市在打击涉网新型犯罪上,逐步形成了“市局主导、集中研判、分线作战、市县区一体共同侦办”新模式。整改期间,通过对“9.19”“6.11”2起特大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集群作战,市公安局警种实战指挥水平和区县公安机关的办案水平都得到进一步提升,实现了打一仗、进一步的目标。四是强化业务技能提升。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练什么”的原则,补短板、强弱项,以创新的思路、扎实的举措锻炼和培育机关队伍。今年5月以来,市公安局先后5批次组团到眉山、南充、泸州等地学习考察实战经验。同时加强本地横向对接,邀请检法司等部门就侦办新型网络犯罪法律认定问题进行会商,并制定出台了《雅安市公安局办理网络涉赌案件指引(一)》。五是做实基层服务。围绕做实基层服务工作,针对县级公安机关研判能力不足问题,成立专门研判专班,对区县提供的犯罪线索进行深入研判分析帮助深挖扩线;针对基层疫情防控期间执法办案问题,法制部门随案指导,主动协调法检部门会商研究,提出解决措施。

(6)执法不规范的现象还比较突出,在这方面群众对交警部门的投诉比较集中

原因分析:一是少数民警“为民服务”的意识树的不牢固,依然存在特权思想。二是有的民辅警执法态度冷漠、语言生硬、工作方法简单,重管理、轻服务、文明执法不够;个别民警执法时随意性大,不严格执行裁量标准,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三是交警在使用电子警察查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中,告知车主不及时。四是雅安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交通标志设置缺乏详细、统一、规范的设计标准,交通标志设置缺乏完整性、连续性和系统性,交通标志设置不规范。五是2009年,交警直属一、二、特勤三个大队77个编制84名民警划归雨城区分局,经费由雨城区财政负责保障。2013年,经市委研究同意,交警直属一、二、特勤三个大队的行政关系和人事关系调整由市公安局管理,“业务工作以支队指挥为主,行政人事关系比照分局管理模式执行。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由雨城区财政保障”。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并长期坚持。一是全面加强教育。落实全面从严治警各项措施,持续开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新一轮教育整顿已于7月启动),建立健全灵活多样的教育机制,注重正反典型教育,正面引导,反面警示,教育引导全体民警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思想根源,强化规范执法的思想基础。二是全面加强培训。健全执法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科学设置教育训练内容,将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公安机关常用法律法规知识作为公安民警入警训练、晋升训练、专业训练、发展训练的重要内容,针对交管执法突出问题,对全市公安交警执法办案情况分析研判,并每季度通报一次,组织开展路面执勤执法规范化法制培训37次,参加部局、省厅、总队培训,组织人员到成都交警支队跟班学习,到自贡交警支队观摩学习。积极引导、鼓励民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等高层次专业培训,挖掘并培养一批有丰富执法实践经验和理论储备的专家人才,建立公职律师团队,制定实施《雅安市公安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聘任公职律师9名。三是全面规范执法。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健全内外监督体系,全面接受监督。整合法制、纪检、督察、审计等资源,落实警种部门责任,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对执法活动实施可视化、可回溯式、全程全覆盖管理监督。及时纠正各类执法不规范行为,在落实容错免责制度的基础上,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不规范执法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行为,零容忍查究责任人和责任领导。四是通过交通法制的宣传教育, 广泛宣传交警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赢得人民群众对交警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最大化发挥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效。五是对我市中心城区道路基础设施进行了全面排查,积极与市住建、自规局、交通运输等部门联系,推进前置参与交通影响评价体系格局,加强基础设施的维修维护和建设,不断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规范设置标识标牌,在前期争取财政资金的基础上,已完成《主城区交安设施改建工程》和《护栏及标志标线采购项目》,整改期间,共安装标志标牌35块,拆除标志牌22套,实划标线1500㎡,清除标线600㎡,安装诱导屏2套、信息号灯系统3套、人行横道信号灯6套,安装防撞筒150个,安装中央隔离高护栏506米,路肩护栏612米,完善红色、蓝色、绿色彩铺停车位施划176个,完善城区道路交通组织建设规划。六是针对交警支队管理与保障体制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多次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争取市人大、市政协开展专题调研,根据2019年6月市政府研究印发的《研究公安基本建设与管理体制会议纪要》,按照优化公安机关编制管理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整改期间,积极协调雨城区政府、市财政、市人社、市编办等部门加速推进直属一、二大队和特勤大队“财政保障上收”工作,推动建立完善的经费保障机制。

(7)监管场所建设不规范

原因分析:市监管中心项目正在建设中,雅安市看守所在押人员全部转押至天全县看守所羁押,由于天全县看守所设计关押量小、实际羁押量大、监室严重不足,且未成年被监管人员、特殊病监管人员较少,致使存在未成年人与成年人、特殊在押犯与一般在押犯混押的现象。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快推进市监管中心项目建设。监管中心项目建设中,已经专门设立了未成年人监室和特殊病监区,并为特殊病监区和强制隔离戒毒所购置了医用级污水处理设备,确保做到工程措施完善到位,该截污的截污、该净化的净化,全面提高整治力度,杜绝偷排漏排情况发生今年年底监管中心投入运行后,全市的未成年人员和特殊病在押人员将集中收押在市监管中心。二是积极向市禁毒委汇报监管中心医疗机构建设,多次召集市公安局、市卫健委专题研究监管中心医疗机构建设方案,要求为市看守所、拘留所、强戒所以及相关警务人员、工作人员提供基础医疗卫生服务,提升医疗保障水平。目前该方案已由市卫健委基本形成,并按程序向市禁毒委上报。

(8)办理食药环案件能力不足

原因分析:一是重视不够。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均未设立专职打击食药环违法犯罪的侦查部门,仅靠市县两级治安部门民警兼职,人员、装备力量不足。二是协作机制不畅,情报线索来源单一。警种部门侦办食药环类案件单打独斗,未与行政执法部门形成线索共享、协作研判、联合会商机制。三是部分办案民警专业知识不足。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诉讼意识不强,调查取证不到位造成办案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打破等靠要思想,广拓案件来源。在全市公安派出所建立食药环侦联络员机制,每个基层派出所确立一名案侦(社区)民警作为联络员,结合“六进六边”“百万警进千万家”工作,深入开展摸底排查,强化案件线索串并,全方位、多角度搜集、梳理有关情报线索。广泛动员发动群众,采取公布举报电话“12313”、环保“12369”,实行有奖举报等方式,激励广大群众踊跃举报违法犯罪线索。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执法力量。成立了雅安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进一步强化了全市食药环犯罪侦查专门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今年5月,森林公安系统完成转隶,将具备专业知识背景、精通侦查和法律业务的优秀人员,充实到各区县食药环犯罪侦查部门特别是一线办案单位,夯实基层基础。通过专家培训、实战演练、案件剖析讲座等形式加强岗位大练兵,把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新司法条款纳入培训内容,熟练掌握适应岗位的应知应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提升新形势下食药环队伍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加快食药侦查信息化建设,市公安局与市烟草专卖局,共同建立了市涉烟犯罪研判中心,不断深化视频图像、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等新技术应用,为情报研判和侦查打击提供支撑,提升办案队伍软实力,全面增强侦查工作质效。三是加强协作配合,实现打击效果最大化。加强协作配合。内部利用情报指挥、网安、技侦等警种优势,形成运行高效、整体联动、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对外加强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畅通日常联系、执法保障、信息交流、情况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要求。4月至7月,会同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行政部门召开研判会5次,对接工作8次,有力提升了整体实战能力。主动加强与检法机关的沟通协商,及时解决案件定性、管辖、证据标准等问题。2020年4月至7月期间,全市共立食药环刑事案件18件,打击处理18人,移送起诉6件、9人,省厅挂牌督办案件1件,拟向公安部申报部督案件1件。

(9)治安乱点乱象屡禁不止

原因分析:一是个别分县局对治安乱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存在“整一阵,歇一阵”现象,工作韧性不足,持续用力不够。二是个别分、县局制定的整治工作方案结合实际不够、针对性不强,整治工作仅限于常态化推进,整治效果不明显、不突出。三是探索建立长效常治机制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制定印发了《2020年治安乱点乱象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将整治工作纳入年终综治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内容,成立了乱点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分县局也成立相应机构、制发具体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整治措施。二是围绕整治重点,深入排查梳理。围绕“群众举报集中、社会反响强烈、屡禁不止的涉黄涉赌重点区域或部位”等10类乱点乱象深入开展排查。摸排、梳理13个治安乱点乱象,其中报省厅挂牌整治2个,市扫黑办挂牌整治1个,市公安局挂牌整治3个,分县局自行整治6个,目前整治工作正在有力推进中。三是合力整治,打出成效。整改期间,全市共立涉黄刑事案件6件,移送起诉2人;受理涉黄行政案件27件、治安处罚32人。立涉赌刑事案件67件、移送起诉10人;受理涉赌行政案件17件、治安处罚55人。四是强化整治防范,建立长效机制。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加大治安管理和阵地控制力度,对犯罪分子容易藏身落脚、藏污纳垢的出租屋、中小旅店、留宿洗浴场所、娱乐场所等不定期滚动式开展动态清查,及时发现、整治隐患。加强相关行业场所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并规范管理档案,严格落实倒查机制和“回头看”;在易发案件、防范薄弱的重点地段、时段,扩大巡防区域,延长巡防时间,建立举报机制,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参与乱点整治。五是强化宣传发动,努力营造浓厚整治氛围。对接新闻宣传部门采取多种形式揭露犯罪分子作案手法,同时召开场所业主会议、通报典型案例、开展防范教育,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警民联动”,发挥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作用,发动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2.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系统不深入

原因分析:一是理想信念有所淡化,缺少更加坚定的理论自信,没有真正把理论学习放在重要突出位置,没有形成学习的高度自觉性、积极主动性。二是政治锤炼不够经常,对加强党性修养、党性锻炼重视不够,进而放松了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和自我提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会、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等相关制度,制订学习年计划,结合公安工作,开展集中学习、讨论交流、谈心得体会,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市重要文件会议精神。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2次,党委会学习5次。二是常态督促党支部“三会一课”,加强民(辅)警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印发《市公安局“红色基因+绿色发展”党员教育培训2020年度课程目录》,涵盖党内法规、重要会议精神,明确每季度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情况的报送要求,并将非党员纳入学习,达到理论学习全员覆盖,清楚掌握上级相关精神和要求。

3.党委班子建设还需加强

(1)关于“党委班子成员年龄老化,梯次结构不合理

原因分析:一是向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等部门汇报暨沟通不到位。二是班子及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三是工作注重求稳,进行自我革命不到位,自身建设弱化。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向市委、市政府、市委组织部作了专题汇报,建议选拔具备驾驭复杂局面的年轻领导干部,市委已同意并作出了安排。4月以来,党委班子召开19次党委会研究了110多个议题,班子成员积极主动参与议题讨论,主动领任务解难题,形成共学共商共议,共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2)班子成员配备不齐,团结协作不够,补位不及时

原因分析:一是班子成员分工和AB角岗位分工安排的及时性、科学性还不高。二是党委中心组学习前准备不充分。三是民主生活会辣味不浓效果不佳,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到位,班子成员之间谈心谈话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向市委、市政府、市委组织部作了专题汇报,建议及时配齐配强班子,市委已作相关工作安排。认真执行“AB角”工作补位安排,根据人员变动、工作需要等及时调整补位安排。班子成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并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诚布公,互相帮助,团结协作氛围进一步浓厚。

(3)班子成员率带作用发挥不充分

原因分析:一是班子及成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意识不强;二是班子及班子成员主动学习业务知识意识不强,学习自觉性、自觉性、深入性不足,有吃老本的现象。三是调查研究不深入。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进一步加强班子成员学习的深度和力度,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先后2次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采用重走长征路、实地上党课等形式让学习氛围更浓、效果更佳。班子成员坚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工作务实有效,并加强与分管部门谈心谈话,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教育整顿专题查摆会征求意见建议,坚持问题导向,改进自身不足。

4.思想政治工作还比较薄弱。

(1)少数民警职业使命感、荣誉感下降

原因分析:一是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不深入,措施针对性不强,流于形式,效果不好。二是“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对关心关爱举措研究不及时,落实不到位。三是队伍风险排查、谈心谈话等有效的队伍管理举措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结合巡察整改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在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报告》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主题教育长效机制。二是扎实开展“摆问题、正作风、铸铁军”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落实风险排查、重大事项报告等九条措施,建立10大项31小项问题清单。三是推进表彰奖励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整改期间,对全市治安系统2019年度基层基础工作10个先进集体和16名个人进行表彰。拟写爱警暖警措施初稿,形成初步措施18条,落实碧峰峡、喇叭河景区对公安民警免门票政策,积极协调民警子女就读成实外雅安校区相关事宜,实行高考(中考)期间部分民辅警轮休措施。

(2)党委班子对党员民警的思想教育不到位

原因分析:一是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对队伍思想教育不够重视。二是班子成员谈心谈话的能力水平不够高,有效的方式方法不多。三是对谈心谈话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不够。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雅安市公安民警经常性谈心制度》,落实“六必谈”措施,创新入警入党日谈、建立警属群谈等形式,将谈心谈话贯彻在队伍建设各个环节。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中开展谈心谈话50余次。二是建立队伍情况报告制度,将队伍思想情况报告纳入考核内容,便于班子成员及时准确掌握情况。

(3)公安机关政委、教导员发挥政治教育作用不佳。

原因分析:一是对政委、教导员的思想教育能力培训少,部分政委、教导员能力不足。二是缺乏针对政委、教导员工作实绩的考核评价机制。三是政委、教导员思想角色转换不到位,重业务轻队伍思想建设。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已调整了一批次涉及3名主管政治工作的干部,探索建立主管政治工作的政治委员、教导员、指导员考核评价制度,倒逼政委、教导员、指导员发挥政治教育作用,加强队伍管理。

5.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1)党委重视度不够

原因分析:一是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度不够。二是对意识形态相关内容学习不深入,认识不到位。三是相应的机制管理不完善。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根据党委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配齐配强工作班子,落实具体部门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议事日程,整改期间,2次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制定完善了全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三是组建分析研判工作专班,坚持月总结和季会商研判制度。四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

(2)网络意识形态阵地作用发挥不明显

原因分析:一是阵地建设起步较晚,相应配套机制不健全。二是人才培养机制不健全,专业人才不多。三是适应时代发展的脚步较慢,硬件和思维跟进不迅速。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阵地管理,深化警媒关系建设,定期召开媒体座谈会,培植公安民警“红色小V”,建立完善公安新媒体矩阵,加强互通共享,内外结合,共同发力。二是将宣传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组建专兼职宣传队伍,形成协调高效的宣传联动网络。三是加强网络平台建设和维护,积极主动做好“双微”日常维护工作,通过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方式吸纳提升粉丝量,注重提升宣传质量,提升平台推广效果。四是加大阵地建设投入,着力改善硬件建设,市公安局党委划拨专项经费建立市公安局新媒体舆论引导工作室,预计年底前完工投入使用。五是采取短期轮岗轮训、组织媒体下基层、适时联合作战等形式开展业务练兵,着力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整改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稿篇701(条),其中中央级媒体发稿163篇(条)、省级媒体发稿391篇(条)、市级媒体发稿147篇(条)。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

(1)市公安局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没有充分履行

原因分析:一是市公安局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复杂性、严峻性认识存在问题。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压力传导不够。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中办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市委办公室印发的《雅安市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党内全面监督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党委全面监督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分管责任、机关纪委专责监督责任、各党组织日常监督责任和普通党员民主监督责任具体职责任务,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二是坚持同推进同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中央纪委有关部署要求,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市公安局党委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分析队伍风险隐患,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切实推动工作落实。三是明确具体任务分工。市公安局党委专门研究制定反腐败工作意见和任务分工,制定印发了《2020年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召开了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进一步明晰“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任务分工,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覆盖、真落实。四是成立专项领导小组。成立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的从严管党治警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公安部、省公安厅党委关于从严管党治警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上下衔接、同向发力。

(2)个别基层科所队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没有根本改变

原因分析:一是不重视,个别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先管好队伍再干好工作的导向目标不明确。二是基层所队的支部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三是队伍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流于形式,缺乏效果。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深化“最强支部”创建工作,拟发《关于深化2020年全市公安机关“最强支部”命名工作的通知》,开展“最强支部”送牌、复核调研工作及“回头看”工作。二是常态开展“队伍风险大排查、隐患大整治、问题大解决”活动,建立完善队伍风险防控层级负责、定期摸排、会商研判、台账管理、情况报送等制度机制,纳入公安评价工作,并作为队伍基础信息的重要内容予以常态化推进。

(3)个别部门领导对民警日常情况、八小时之外情况不闻不问,甚至发现异常情况,不处理、不制止、不报告,更有甚者当老好人捂问题

原因分析:一是个别局领导、部门领导在制度执行上还存在不愿得罪人的好人主义,加强党风廉政责任制不够深入细致。二是监督执行不到位,八小时以外不愿监督,未能及时发现民警违规违纪行为的苗头。三是坚持“一案双查”不彻底,没有深入追究违法违纪民警部门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职责是否落实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履行“一岗双责”。市公安局党委成员及部门领导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对分管联系部门民警的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对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警、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强化“八小时”以外教育管理,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巡察整改期间,市公安局班子成员已与分管部门全体中层开展了全覆盖谈心谈话活动。二是纳入绩效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建立健全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在年度考核和相关考核中突出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三是坚持“一案双查”。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的,对发现的问题该整改不整改、该查处不查处甚至隐瞒包庇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对违法违纪民警所在部门的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坚持“一案双查”。

2.监督机制还需完善

(1)大监督格局未有效建立落实

原因分析:一是大监督意识不强,在协调各种监督力量、发挥整体监督效能方面考虑比较少。二是公安机关内部监督部门职责不太清晰,关系不太顺畅。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抓住“关键少数”。把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作为重点,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加快构建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党委部门职能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全面细化六张责任清单,将责任清单“点对点”逐一落实到人,织就无处不在的监督网。二是整合监督资源。着力构建派驻纪检监察、机关纪委、内部督导巡察、督察审计和法制信访大监督工作格局,坚持内部线索双向移交、问题处理同向发力、执纪问责从严从紧,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触角就延伸到哪里,只要违纪违法,必须执纪问责,确保全市公安机关民警清正、队伍清廉、警营清明。三是理顺监督关系。理顺派驻监督与内部监督的关系,明确相关工作职责,做到宁可交叉,不可遗漏,确保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四是畅通共享渠道。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通报每季度内部监督的相关工作,对通报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责任。

(2)执行党纪处分不到位

原因分析:主要是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对综合运用党纪政纪处理的理解不深不透,向同级公安机关党委提出的处理建议不周全。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本着对党的政治生态负责、对雅安公安事业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的原则,把严的主基调贯彻于全面从严治党、治警的各个方面、全过程。二是强化党纪运用。明确要求市公安局机关纪委在查处民辅警违纪行为时,除严格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进行处理外,还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违纪党员民辅警进行严格处理。

(3)落实“一案双查”不严格

原因分析:一是制度执行不到位。二是有老好人思想,怕得罪人。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在落实“一案双查”报告中,完善批示批办制度,由纪检监察部门提出明确意见建设,主要领导作出明确批示指示。二是对立案审查的党纪政纪案件,纪检监察部门与组织人事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界定有关责任,从中发现有无需要追究领导责任的问题。三是对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坚持“拉得下脸”“下得去手”,对应查不查,检查问题不彻底或发现问题不报告等行为严肃追究责任。

3.公安队伍纪律教育缺失。

(1)在治安案件办理中,一些基层民警在执法执勤过程中吃拿卡要、谋取私利的情况还存在

原因分析:一是有的民警法律意识不强,底线意识不够。二是所队主要负责人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有缺失,党风廉政建设抓的不牢。三是日常监督、风险排查不深、不细。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日常管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从民警的基本行为养成抓起,把公安部“三项纪律”、省厅“八个一律”“六项规定”等纪律规定贯穿到执法活动和队伍管理的各个环节。二是认真梳理风险。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加大轮岗交流力度,切实保障权力规范运行,消除权力运行风险,提升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三是建立回访机制。定期抽查各区县治安案件卷宗,并跟踪回访案件当事人,征求当事人对案件办理的意见、满意度,从中发现执法办案中可能存在的吃拿卡要、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情况。四是实行责任倒查。对在执法办案中严重违法违纪的,实行领导倒查责任追究制,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责任。

(2)在交通管理中,仍有个别民警与驾校、中介机构、货运企业千丝万缕的联系,存在违规办理驾驶证、车辆违规上户、违规处理涉案财物以及超限超载检查中谋取私利等问题,廉洁风险较高

原因分析:一是队伍正规化建设重视不够,民辅警廉洁意识不牢。对队伍廉政教育停留在表面,未真正入脑入心,未从思想源头提高民警的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对民辅警廉政监管措施不力。对民辅警八小时以外生活、娱乐情况掌握管理不够。三是对业务办理监管力度不够,对重点岗位、重点业务、异常业务核查监督力度还需加强。四是对服务对象、人员回访制度落实不够。对群众反馈意见深入排查、举一反三发现问题不足。五是超限超载从业人员利用金钱或人情,对治超队伍个别立场不够坚定人员收买和拉拢。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强化风险防控,认真开展队伍风险评估、风险研判,开展自我剖析,刀口向内查摆问题,将各种问题摆上桌面,制成清单限时整改。实施“暗访+周五集中学习日”点名批评曝光;实施“个别谈话+热点”岗位人员进行教育引导;对反复教育引导仍置若罔闻、心存侥幸者,调整岗位直至从严从重坚决查处。二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随时掌握民辅警思想动向,“八小时”以外生活、娱乐情况。加强告诫、劝导,杜绝民辅警工作外与驾校、中介和相关从业人员的不正当接触,构建“清清”考培关系。三是加强队伍监督管理。认真落实群众回访制度。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民辅警违纪违规情况调查,加大对民辅警陷入非法利益、投资入股参与驾校、机动车检测机构情况的调查。通过走访、电话回访,对服务群众、驾考人员的业务工作、服务质量进行回访,及时了解整改存在的问题。四是加强车管所内部管理。通过物理隔离、视频巡控等手段杜绝驾校、中介人员进入工作区,干扰正常办公秩序。五是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根本政治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强化监督制约。针对个别民警与驾校“亲清不分”,以案为鉴,在民辅警、职工中开展教育整顿,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六是建立和完善举报制度。拓展举报渠道,对举报线索一查到底。在固定检测站安装监控设备,对民辅警执勤执法行为以及货车检测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民辅警定期轮岗;加强与交通执法部门配合,实行“一车两挡两登记”(一辆货车、一名交警、一名路政参与挡车,并各自登记货车装载、处罚等情况),建立和完善相互监督制约机制。

(3)在刑事案件办理中,在立案、取证、定性量罚等方面,还存在不及时立案、不如实立案、通风报信

原因分析:一是办案能力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制度机制需进一步健全。三是需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完善考核激励。

整改措施:整改措施:正在推进,并长期坚持。一是健全学法培训长效机制。坚持组织对常用法律和办案程序的学习,今年新搭建钉钉、微信群等网络平台开展常态化学习,结合集中授课、观看视频等方式开展阶段性集中学法和法理研讨,继续开展执法办案能力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加强对涉疫案件办理、网络案件办理以及《民法典》的学习,组织研究了《反恐怖主义法》各项落实举措,开展了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法制业务培训。二是推行又多又快又好办案机制。推进落实《雅安市公安局推行“又多又快又好”办案机制实施意见》,按季度进行督导、检查,目前已优化办案评价制度,落实容错免责制度,推行网上办案机制、统一对接机制,正在推行刑拘直诉、快速办理等制度,逐步实现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目标。三是进一步健全执法考评体系。完善考评指标,重点加强执法安全、办案质量考评,严格执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同时,探索建立优秀案件、优秀执法人员和优秀执法单位的表彰奖励机制,引导、鼓励基层开展“执法之星”、“办案能手”、“优秀案件”评选表彰;进一步鲜明选人用人导向,将执法办案能力水平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指标,对能力低下、成绩平庸的民警调离执法岗位;将复议复核、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办理纳入“考核扣分负面清单”,以考核促进执法办案规范。四是推进执法队伍专业化。调整加强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案审委员会,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大力推行执法资格准入制度,对案件审核首先审查办案民警执法资格。加强办案专业队伍建设,科学确定警种和派出所案件管辖分工,加强专业化的办案机构和专职化的办案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主办责任制度。五是坚持案件评查。坚持日常评查与定期评查工作不放松,制定案件交叉考评实施办法,每年开展两次集中交叉考评工作。今年5月,组织开展上半年交叉考评工作,共抽考全市公安机关办理的行政案件、刑事案件各40件,组织20名法制民警进行考评,初评工作已完成,复评工作正在进行,待复评结果出来后,对存在问题进行分类统计,列出案件质量问题清单,点对点发送办案部门落实整改,同时将结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六是加强执法办案场所和涉案财物管理。6月初下发了《关于严格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办案区)使用管理严防执法安全事故的通知》,组织各分县局对执法办案场所进行全面自查、整改,近期将由市公安局组织开展督导、复检并督促整改落实。4月开展了涉案财物管理专项调研,找出涉案财物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逐一采取整改措施并提出相关建议,6月专题组织研究了《雅安市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处置工作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推进实施。七是严格执行受案立案制度。落实《受案立案管理规定》,全面实施群众报案“三个当场”制度,严格执行受案立案审查期限,依法办理不立案复议复核案件,将受案立案情况纳入督考推,杜绝有案不受不立,做到如实受案立案;加强警情管理,对警情如实登记如实录入,案件如实受理如实立案,实行定期检查和动态巡查,加大对未录、未立、未查、未破案件的督查、通报、问责力度。

(4)在监所管理中,仍然存在个别民警或警务辅助人员通风报信跑风漏气,接受在押人员家属馈赠,帮律师事务所介绍业务收取好处费等问题

原因分析:一是少数看守所监管制度落实不到位,管理不严,查处不力。二是部分监管民警或警务辅助人员执法思想落后,宗旨意识淡薄,组织纪律散漫,规矩意识淡化,缺乏敬业精神。三是极个别民辅警经不起金钱诱惑,为在押人员通风报信。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坚持制度落实常抓不懈。紧紧围绕“摆问题、正作风、铸铁军”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将学习常态化,督促民辅警深入学习、深刻领悟党章党规和各项“铁规”“禁令”,做到所有人员全覆盖,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坚持问题排查不到位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强化底线意识,大力开展法纪教育、廉政提醒,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要求,筑牢民辅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全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责任心强、忠诚履职的监管队伍。二是坚持日常教育不放松。强化对民辅警、职工的教育,在内务管理、警容风纪、执法执勤等多方面制定详细规范准则,严格加强管理,每月对全体民警、辅警、工勤人员开展反思教育、警示教育、廉政文化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狠抓学习,学制度,学本岗位职责规范,所领导实行每周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当场指出,并将检查结果在交接班会议上进行通报,提升民警的自觉性,坚持教育为先、预防在前。三是落实督导监察责任。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从严管理队伍六项规定》,通过网上视频巡查,定期、突击现场督察,切实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各类违法违纪问题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对民辅警的违法违纪行为不管涉及谁,坚决一查到底,处理到位,以铁的手腕,执行铁的纪律,绝不姑息迁就,努力打造雅安公安绿色监管队伍。

(5)在遵守警务纪律上,个别民警违反警规警纪的行为还大量存在

原因分析:一是部分民辅警宗旨意识淡薄,无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二是有的民警理想信念丧失,纪律作风不严,贪图玩乐享受。三是市公安局党委对民警的警示教育及日常监督不够。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四川省公安机关民警日常违规记分办法》,规范化管理队伍。二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紧盯重要敏感时段、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察暗访。严格执行《四川省公安机关从严管理队伍六项规定》;采取“日常检查+专项督察”相结合的方式,随机对民辅警开展毒品、酒精检测。三是开展数字证书专项督察。对全市公安机关公安数字证书、移动警务终端进行全面清理登记,摸清底数,强调纪律。四是强化警示教育,让民警养成自觉接受监督的习惯,围绕警示教育、廉政文化、党纪党规等,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教育活动。

4.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原因分析:一是市公安局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复杂性、严峻性认识存在差距。二是管理不到位,特别是对民辅警八小时以外的管理还缺乏行之有效的措施。三是风险隐患排查不到位,特别是对管钱管物、执法办案等重点岗位、关键岗位风险隐患排查不到位,教育管理没有跟上。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党纪教育。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两准则四条例”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和民警培训的必学内容。今年以来,在党委中心组扩大会上组织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寒冰厅长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厅党委关于对近三年全省公安民警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的通报。二是深化警示教育。采取案件查办挂网通报、典型案例专题通报以及市公安局党委会会前学纪等方式让市公安局党委班子及广大民警增强纪律意识、底线意识。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开展叶晓莉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的工作方案》,认真深刻汲取叶晓莉严重违纪违法案教训,彻底反思管党治警、干部教育、干部交流、监督执纪、制度执行缺位失责等方面问题,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管警、建设过硬公安队伍;市、县公安机关集中组织观看了《民心之蠹》《四川警鉴》系列警示教育片,用鲜活的案例警示教育全体民警。三是狠抓刚性约束。开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回头看”,加大督促检查执行力度,着力压缩执法司法权力寻租的空间。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对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报备。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请示报告制度。强化制度管警,对市公安局出台规范队伍管理制度的执行加大督促。坚持凡提必查和选人用人审查,落实“双谈话”制度。整改期间,对警务序列晋升的11人、表彰奖励的6个集体、12名民辅警进行了廉政审核。四是保持高压态势。按照反腐败力度不减、尺度不变、决心不松的要求,秉持“零容忍”态度,对腐败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5.制度风险隐患仍然存在

原因分析:一是在制度执行上,重视程度不够,意识不强。二是制度建设不够科学和完善,未根据形势变化发展作出相应修改调整。三是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心欠缺,懒散对待自身的工作,思想上产生了松懈、怠慢。四是岗位监督未完全落实。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修订细化健全了《雅安市公安局机关装备管理办法》《雅安市公安局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雅安市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雅安市公安局机关日常管理工作规定》《雅安市公安局合同管理办法》《雅安市公安局招标文件审核制度》《雅安市公安局内部控制制度》等制度。二是强化制度管理,严格报账审签制度执行。三是强化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四是强化内审与监督,查漏补缺。五是开展队伍整顿,提升工作人员的责任心。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

原因分析:一是局党委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有差距、研究较少、推动力度不大。二是机关各党组织书记对党建工作定位不高,思想认识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局党委对党建工作的研究推动,完善领导班子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班子成员每人至少联系指导1个分县局党委和1个局机关党支部。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市公安局党委对党建工作研究了2次。二是印发《市公安局深入开展“先锋领航.全域提升”党建攻坚行动的通知》,围绕支部星级争创、党员积分管理,“五星书记”,做实产业党建,进一步深化党建业务统筹融合发展,解决党建业务“两张皮”问题,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三是每季度为局党委班子成员及其所在党支部发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提醒函,督促提醒局党委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和执行上党课,同时要求相应的党支部每季度报送党委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

2.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

原因分析:一是公安工作任务重,压力大,考核多,各项业务工作占据大量时间。二是机关各级党组织书记责任心不够强,党务工作者工作作风不够务实。三是党建考核制度不够健全完善,操作性不强。

整改措施: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印发《雅安市公安民警经常性谈心制度》,建立机关党建工作每月通报制度,常态化推进机关党建督察工作,督促 “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加强队伍调研,及时调整补充支部书记和委员,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先后对7个党支部12名书记、委员进行了调整补充,充实党务工作队伍,推进党组织活动正常开展。二是印发了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每月党建工作要点、规范成立党支部、增补选委员等相关文件通知,持续使用“智慧党建”平台,指导督促机关各党组织认真落实和规范“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三是大力实施“暖警惠警”工程,开展“心理服务下基层”、六一儿童节亲子活动、民辅警子女入学等,将党政部门、“最强支部”建成民警的“精神家园”,增强党员荣誉感、归属感。四是积极推进创建“最强支部”工作,开展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表彰,整改工作以来,市公安局机关2个支部评为全省公安机关“最强支部”、5个党支部评为市公安局2020年度先进党支部、50名党员评为2020年度优秀党员。五是落实“一月一典型”计划,开展专题宣传。对碧峰峡派出所景区警务、蒙顶山茶园警务、创建省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向人民报告”系列新闻通气会以及退休民警何雅蜀、围绕6.26国际禁毒日推出禁毒女警张敏锐、围绕脱贫攻坚推出第一书记陈涛等专题宣传采访报道。六是开展先进典型选树培育工作专题研究,草拟《全市公安机关先进典型培树三年规划》,积极对接人社局关于表彰奖励工作情况。七是加强优抚表彰工作的规范管理,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表彰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从严把关从严审核奖励申报。

3.干部队伍建设结构矛盾比较突出。

(1)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偏少,特殊专业高端人才缺乏

原因分析:一是前几年“大招警”面向社会招录比例较大,一定程度对公安队伍专业性造成了影响。二是现行的招录机制限制了公安机关对特殊专业人才的招录。三是受地域限制和经济待遇等影响,我市技术人才流失相对严重。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积极向组织部门汇报争取,开辟针对当前公安急需人才的特殊招录渠道,市委组织部已经初步同意从雅安市人才库为市公安局选送符合转警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已录用人才的深造和培养,对前期已经招录的两名刑事技术专业人才(青诣伟、伍进)送到沈阳刑警学院进修深造。

(2)后备干部队伍储备不足

原因分析:一是公安业务种类较多,岗位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年轻干部的成长周期相对较长。二是干部队伍建设机制不够科学、不够健全。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探索建立在急难险重任务中识别、磨练干部的机制,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战时提拔了7名表现突出的年轻干部。二是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对干部进行培养锻炼,持续推动干部上挂下派锻炼以及外派锻炼工作,选派3名优秀干部下派,选派3名干部援助外省市脱贫攻坚工作,选派1名干部到石棉开展驻村扶贫工作。三是开展队伍常态化考察调研工作,为选拔和储备后备干部做好充分准备。

(3)轮岗交流缓慢

原因分析:一是内部轮岗交流机制不健全,制度推动不到位;二是公安警种业务专业性较强,警种间工作性质差异较大,从熟悉工作到推动工作周期相对较长,轮岗交流力度不宜把握,轮岗交流推动难度较大。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积极搭配合建政法领导干部交流任职平台,统筹推进政法领导干部跨地区、跨部门、跨条块交流,前期已经主导了石棉、荥经、芦山、天全政委的调整提拔。二是建立健全干部轮岗交流机制,整改期间,对市公安局机关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和涉及人、财、物等重点岗位的23名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

4.“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

原因分析:一是局党委对“三重一大”制度学习意识不强,认识不到位。二是党委议事决策规则不够健全完善。三是财务制度不完善,大额资金审批流程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健全完善了《中共雅安市公安局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范畴、决策资金标准(单笔金额5万元以上),加强党委成员对“三重一大”事项内容的学习掌握。二是加大对“三重一大”事项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督察、审计、警保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对“三重一大”事项的落实情况的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健全完善财务制度,严格财务审批流程,规范大额资金支付。

5.对县(区)党委班子协管不力

原因分析:一是公安工作与地方经济建设联系紧密,原则尊重地方党委政府对公安局局长的工作安排。二是《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17〕26号)文件出台后,督导执行力度还不够。三是对县(区)公安局领导班子运行情况的调研评价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在协管权限范围内,加强对区县班子和关键岗位干部的协管力度,强化县区公安机关班子评价和运行调研工作结果运用,逐步探索推动县区公安机关干部易地交流工作。二是继续配合市委组织部,选好配强分县局公安机关和市公安局各部门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推动落实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不分管与公安工作没有直接关联的其他工作的制度规定。三是继续深化分县局政委选配工作。

6.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教育不到位

(1)辅警招录把关不严

原因分析:一是辅警规范化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存在漏洞;二是辅警规范化管理工作推进不够深入,对县区的指导督促不够。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出台了《雅安市公安局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警务辅助人员规范管理的系列制度,深入开展警务辅助人员规范管理工作。二是规范警务辅助人员招录,执行公开招录、公开选拔、从严考察,每次招录前统一向社会发布招录公告,严格按程序开展试用期考核,把好警务辅助人员入口关。整改期间,严格按照招录办法新招录辅警12名。

(2)保障机制不健全

原因分析:一是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基数较大,保障面宽,需要投入的资金量相对较大,财政保障有压力。二是警务辅助人员规范化管理工作开展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专题向市政府报告警务辅助人员保障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政府专题研究同意雅安市公安局出台《雅安市公安局关于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保障和执行方案》,全面加强了警务辅助人员的薪酬待遇保障。二是市政府增加财政支持,用于保障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经费、制式服装、执法执勤装备等。三是对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层级管理,层级管理与值班勤务补贴挂钩,提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积极性。

(3)教育管理不到位

原因分析:一是警务辅助人员规范化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责任不明确,相关的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不到位;二是未系统开展针对警务辅助人员的教育整顿和作风建设工作。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严格执行《雅安市公安局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雅安市公安局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日常违规行为记分办法》(试行),压紧压实部门责任,由政治部联合局机关纪委、警务督察、法制等部门进一步加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及时通报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不足

原因分析:一是对警务辅助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重视度不够。二是规范化管理制度不健全,部门合力不足,需求不够明晰,教育培训制度落实不到位。三是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主体责任不明确,对警务辅助人员的监管还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在辅警招录到岗环节,严格执行入职培训,加强警务辅助人员的作风养成教育。二是督促警务辅助人员使用部门结合部门实际研究制定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细则,强化岗位实战业务培训,提升警务辅助人员的实战能力。三是在警务督察工作中加强辅警执法规范的督察,及时通报整改问题。

(四)落实巡视整改方面

1.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甩锅基层”

原因分析:主要是对巡视整改工作重视有差距,没有认真分析研究巡视反馈意见和巡视整改方案。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从市公安局领导抓起、从市公安局机关抓起,从牵头警种抓起。市公安局党委担负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市公安局党委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负责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对重点问题整改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二是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牵头负责分管领域整改工作,主动认领任务,带头整改落实,各整改任务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直接责任,负责抓好分工整改事项的具体落实。三是市公安局党委及时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办整改情况汇报。

2.省公安厅内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不及时、不到位

原因分析:一是对省厅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得不深不透。二是对牵头警种制定的整改措施把关产严。三是原出纳叶某违法违纪案在审查和起诉阶段时间跨度较长,有些票据无法印证。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与省厅巡察办、省厅第六巡察组的沟通汇报,今年6月5日,市公安局巡察办专程到省厅巡察办汇报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二是举一反三抓整改,在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时,市公安局逐条问题进行梳理分析,紧扣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提高问题整改的针对性、有效性。三是市公安局抽调多名同志,成立了清账工作专班,继续对市公安局机关2002年以来的账务进行了重点清理;围绕市公安局机关原出纳叶某莉涉及资金、业务账资金构成、固定资产登记、省厅巡察组反馈意见等目标任务分年度逐年梳理核实,边清理边整改。四是我局拟外聘专业团队(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审核。

三、全面整改,巩固后续巡察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通过全面整改,更加清醒地认识到“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政治要求,将切实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管警的重要抓手,作为治党管警的重要举措,始终树牢“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过硬的措施继续抓好整改,锲而不舍、持续推进,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坚持问题导向。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对标对表,深刻反思,抓实整改。继续对照反馈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剖析自查,一个不漏地全面整改,确保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紧盯问题,一改到底,做到问题不查清坚决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彻底坚决不放过。  

(三)严格整改时限。继续深入推动整改工作,明确责任、细化要求,倒排工期、强力推进。坚持实事求是,对3个月内必须整改到位的问题,严格按照时限抓紧整改,及时报送完成情况,并继续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对需要中长期整改的问题,持续深入推进整改,报送阶段性进展情况。

(四)构建长效机制。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既要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要形成“长久立”的机制。把本轮巡察整改落实与规范民警日常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协调性、系统性和实效性,以巡察整改促进公安队伍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5-2308417,邮政信箱: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269号;电子邮箱:182394610@qq.com。


中共雅安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0年11月11日


编辑人员:雅安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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