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宝兴县委批准,宝兴县纪委监委对宝兴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政委樊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樊勇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低于市场价格向管理服务对象索取大理石矿售卖权进行倒卖牟利。
樊勇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宝兴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樊勇开除党籍处分;由宝兴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人员: 宝兴纪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