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汉源县纪委监委对汉源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原副主任、县中医医院基建办原主任徐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徐敏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缺乏敬畏之心,漠视党纪党规,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多次收受礼品;借用管理服务对象大额钱款;腐败堕落,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徐敏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组织核查期间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徐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人员: 汉源纪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