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芦山县纪委监委领导批准,县纪委监委对四川省芦山县产业集中开发有限公司原工作人员张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尧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招投标、竞争性谈判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张尧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给党和国家的事业、形象造成严重损害,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芦山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尧开除党籍处分;由四川省芦山县产业集中开发有限公司依据相关管理规定对张尧给予处理;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人员: 芦山纪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