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汉源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批准,汉源县纪委监委对汉源县富庄镇同义村党支部书记张宗林、村委会主任张忠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宗林、张忠富二人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张忠富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隐瞒事实真相,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拒不交代组织已查证属实的违纪违法事实;二人不按规定实施村上扶贫项目、制作虚假报账资料;相互伙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张忠林、张忠富二人严重违反党的工作纪律,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规定,经汉源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宗林、张忠富二人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二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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