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宝兴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宝兴县五龙乡东风村村委会委员、村文书竹业在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审核中履职不力问题。2021年1月至6月,宝兴县五龙乡东风村村委会委员、村文书竹业在审核2021年东风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信息时,不认真负责,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多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共计0.35万元。2021年12月,竹业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多发放的保障金已全部退回。
时任宝兴县五龙小学负责人吴德昌等3人违规挪用课后服务费问题。2020年1月至9月,时任宝兴县五龙中心校负责人吴德昌、现任五龙乡中心校校长鲁云峰、出纳李现兵违规挪用课后服务费共计0.69万元,用于解决超支的工会活动钱款。2021年11月,鲁云峰受到批评教育处理。2021年12月,吴德昌、李现兵2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时任宝兴县灵关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出纳田玉清坐收坐支专项资金账户利息问题。2015年1月至2020年12月,宝兴县灵关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出纳田玉清未按规定上缴专项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11.29万元,且在未经请示的情况下违规列支4.52万元用于园区日常开支。2021年7月,田玉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专项资金账户剩余利息已责令上缴国库。
宝兴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舒波违规持股问题。2014年4月至2021年2月,宝兴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舒波违规持有某非上市公司2%的股份。2021年3月,舒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持有股份已全部退股。
上述4起典型案例,均发生在群众身边,与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有的是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坐收坐支;有的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违规投资入股,干扰市场经济体系;有的是履职不严、监管不力,造成经济损失的。这也从侧面反映出我县部分党员干部工作作风不严、组织纪律意识不够坚定、方向宗旨意识不够牢靠。
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认真汲取教训,深刻引以为戒,充分认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党组(党委)“一把手”要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万名群众评作风”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以及“中梗阻”和“转变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干部工作作风转变,主动担当、主动作为,切实解决群众诉求和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民服务的表率,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提升群众满意度。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格执纪监督问责,始终保持严惩严办高压态势,确保作风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编辑人员: 宝兴纪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