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歪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天全县始阳镇切山村违规发放“坐班费”“值班费”问题。2017年1月至2018年2月,时任天全县始阳镇切山村党支部书记姚康清、现任党支部书记李良军、时任村委会主任何松青、现任村委会主任姚超违规决定将该村征地协调费共计8.64万元以“坐班费”“值班费”的名义发放给村“两委”成员,其中,姚康清领取1.08万元、李良军领取1.08万元、何松青领取1.08万元、姚超领取2.16万元、村文书李红霞领取2.16万元、村干部侯丽婵领取1.08万元。2020年12月,天全县始阳镇纪委分别给予姚康清、李良军、何松青、姚超党内警告处分,分别对李红霞、侯丽婵进行批评教育。
天全县始阳镇原新民村违规发放“坐班费”问题。2017年6月至2018年2月,时任天全县始阳镇新民村党支部书记赵景青、村委会主任田德荣、村文书曹敏违规决定将该村征地协调费共计5.42万元以“坐班费”的名义发放给村“两委”成员,其中,赵景青领取1.08万元、田德荣领取1.08万元、曹敏领取0.8万元。此外,赵景青、田德荣、曹敏还存在违规为村“两委”成员购买商业保险的问题。2020年12月,天全县始阳镇纪委分别给予赵景青、田德荣、曹敏党内警告处分。
天全县新场镇杨柳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艾文波违规操办满月酒问题。2020年8月,艾文波在未按规定报备的情况下,违规为其二孩操办满月酒15桌。2021年3月,天全县新场镇纪委给予艾文波党内警告处分。
中共天全县纪委 天全县监察委员会
2021年4月30日
编辑人员: 天全纪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