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 2020-12-30 17:00:00 来源: 宝兴县纪委监委 分享到

日前,宝兴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宝兴县交通运输局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工作人员杨毅、陈华、李先林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钱款、接受宴请问题。2019年3月至2020年9月,杨毅违规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钱款共计1.76万元,陈华、李先林违规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2020年12月,杨毅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陈华、李先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钱款、接受宴请(折价)已全部收缴。

时任宝兴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院长杨明清等4人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7年2月至2019年2月,宝兴县人民医院杨明清、姜波、文件、郭娟违规以工会名义向干部职工发放春节慰问金、购物卡和医师节补助等共计17.13万元,其中杨明清、姜波、文件、郭娟分别领取0.08万元、0.15万元、0.01万元、0.1万元。2020年12月,杨明清、文件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姜波、郭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津补贴已退缴。

宝兴县灵关中心校原校长曹立平违规公款吃喝、违规使用工会经费问题。2018年2月至9月,宝兴县灵关中心校原校长曹立平先后两次使用公款组织教职工聚餐,累计列支办公经费0.26万元。同时,违规使用工会经费0.59万元购买礼品慰问非工会会员。2020年12月,曹立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人员: 徐豪翰

©中共雅安市纪委、雅安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 蜀ICP备15020346号-1
网站设计与制作:川报全媒体雅安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