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明纪律规矩,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花滩镇星星村党支部书记孙学勇违规发放误工补助、公款吃喝等问题。2016年1月至2017年3月,经孙学勇签字同意后,
以召开培训会、开展党员活动等名义,向原六合乡星星村村组干部、党员发放补助共计3.7万元,其中孙学勇个人领取2490元。孙学勇以村委会搬迁、看望民兵训练等名义组织村干部聚餐,违规在村集体经费中报销4170元,以购买村委会日常用品名义在村集体经费中违规报销购买香烟费用192元。2020年6月,孙学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补贴予以收缴,公款吃喝和购买香烟费用责令退赔。
荥经县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股负责人李国锦、原烈太乡林业员杨友忠、原烈太乡堡子村村文书任旭东、原烈太乡堡子村石桥组组长翁家志违规接受施工方宴请问题。2016年4月,李国锦、杨友忠、任旭东、翁家志在实施原烈太乡堡子村2015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验收过程中,违规接受施工方宴请。同时还存在对工程项目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审减率达40.97%。2020年4月,李国锦受到政务记过处分,任旭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20年6月,杨友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翁家志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编辑人员: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