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芦山县公安局辅警杨浩违规经商问题。2012年至2016年,芦山县公安局辅警杨浩违反工作规定,与他人合伙注册经营电子产品销售公司。2020年3月,杨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所得已全部退缴。
2.芦山县芦阳街道城南社区普通党员宋磊犯诈骗罪、串通投标罪问题。2019年11月,宋磊因犯诈骗罪、串通投标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2020年3月,宋磊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芦山县芦阳街道城南社区普通党员甘泽华犯诈骗罪问题。2019年12月,甘泽华因犯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2020年5月,甘泽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芦山县芦阳街道大同村村委会主任熬文华唆使他人提供虚假信息问题。2019年12月,芦山县芦阳街道大同村村委会主任熬文化为掩盖县委巡察已发现问题,唆使他人提供虚假信息。2020年5月,熬文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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