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 2019-06-07 18:25:00 来源: 雅安市纪委监委 分享到

日前,雅安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原雅安市投资促进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维余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费用问题。2015年5月至12月,原雅安市投资促进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维余(现已退休)多次将个人私车产生的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共计10359元公款予以报销。2019年1月,李维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已全额退缴。

雅安市地方海事局局长张琦借公务考察之机安排公款旅游、违规公款购买土特产等问题。2015年5月28日至29日,时任汉源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汉源县九襄镇党委书记张琦经批准带队到成都市邛崃大梁酒庄、双流黄龙溪古镇、蒲江大兴镇炉坪村等地学习考察结束后,擅自决定改变考察路线,前往眉山市洪雅县柳江古镇游玩并住宿一晚,5月30日返回汉源县后,以虚列支出方式公款报销在柳江古镇产生的住宿费用1350元和公务考察前违规公款购买的土特产费用4660元。2019年1月,张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已全额退缴。

雅安市委外宣办外宣科副科长刘程梁虚报伙食补助、重复报销差旅费等问题。2017年5月至2018年12月,刘程梁在派驻宝兴县穆坪镇新民村担任第一书记期间,多次重复报销差旅费和虚报驻村伙食补助共计6400元。2019年4月,刘程梁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已全额退缴。

雅安市雨城区上里镇卫生院原院长魏树长、副院长李程公款报销私车加油费用问题。2012年12月至2017年4月,魏树长(现为雨城区北郊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在担任雅安市雨城区上里镇卫生院出纳、副院长兼出纳、院长期间,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私车加油费用共计2.91万余元。2012年3月至2018年2月,李程在担任上里镇卫生院办公室主任、副院长期间,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私车加油费用共计2.9万元。2019年4月,魏树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的加油费已全额退缴。

芦山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民警熊志康、辅警骆敏公款购买高档香烟问题。2015年8月和2016年3月,熊志康、骆敏在芦山县城某商店采用记账方式购买价格4000元的大重九香烟4条,并以虚列办公用品支出等方式公款予以报销。2019年3月,熊志康、骆敏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已全额退缴。

荥经县泗坪乡农机技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泗坪乡民胜村驻村工作队员高宇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18年12月,高宇在天全县城某食府举办婚宴中,违规收受荥经县泗坪乡8名村干部所送礼金共计2100元。高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3月,高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已全额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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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人员: 雨城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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