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2-11-03 09:47:00 来源: 宝兴纪检 分享到

宝兴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年9月29日在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宝兴县监察委员会主任  韩世康


宝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按照本次会议安排,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县监委专项工作报告。下面,我代表宝兴县监察委员会报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整治工作情况,请审议。

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人心向背,事关巩固党的执政根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集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食品安全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坚持纠正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近年来,在市纪委监委、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县监委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认真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满意度不断提升。

一、我县开展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整治工作的主要情况

县监委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根本工作导向,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238件317人、处分200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度指数连续三年排位全省前五、全市第一;2021年,县监委被表扬为全市脱贫攻坚“五个一”帮扶先进集体。

(一)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

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化“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有针对性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治理,紧盯脱贫攻坚挂牌督战、交叉检查和上级专项督查等反馈问题,督促整改问题254个,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59件74人,处分50人。

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聚焦“四个不摘”和5年过渡期政策要求,紧盯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乡村工程项目建设及“四公开”、村级财务管理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8个,移送问题线索3件,处理1人。聚焦村集体“三资”管理开展提级监督试点,开展调研2次,对试点村“一把手”开展谈心谈话5人次,查处问题线索1件,处理2人。

(二)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惩治涉黑涉恶腐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县监委处置问题线索43件,立案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5件,处分15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5人。县监委机关被表扬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2名监察干部被表彰或表扬为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多方协作,拓宽线索渠道。充分发挥反腐败领导小组协调作用,建立线索处置双向移送机制;积极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扩展线索来源;利用网站、微信、电视等平台广泛宣传,发动群众积极检举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与政法机关召开线索会商、工作推进会19次,互移问题线索23件,立案9件。

深挖彻查,整治行业乱象。聚焦盗采滥挖砂石资源、超限超载、侵占矿山资源等乱象,着力整治行业系统“靠山吃山,靠路吃路”问题,从严查处问题11件13人,处分11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查处交通运输系统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或充当“保护伞”问题7件8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查处参与非法开采、加工砂石资源或充当“保护伞”行为4件4人;查处征地拆迁领域违纪违法问题4件4人,处分3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查处侵占矿产资源违法犯罪案件5件7人;收缴资金78.88万元。

以案促改,构建长效机制。扎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制发徐礼茂案“以案促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治措施22项,扎实开展“3+5”专项整治;组织乡(镇)和县级重点部门一把手、公安干警等40余人赴石棉县旁听徐礼茂案庭审。组织350余名科级干部到市、县法纪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督促案发地、案发单位扎实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5批次51件66人,制发警示教育读本和《廉洁自律手册》1580册。

(三)聚焦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施治净化行业政治生态

压实责任,强化治理担当。压实党政主体责任,将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情况作为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向县级分管领导“一对一”发送《工作提示》21份。夯实部门主体责任,督促分年度细化系统治理工作重点,先后召开工作推进会、督导调研会、线索研判会等15次,分析研判解决问题42个。落实监委监督责任,构建“1+1+N”督导体系,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发现、督促整改问题61个。

聚焦重点,推动问题治理。督促发改、人社、经信6家牵头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发布系统治理主动说清和线索征集公告,开设6个领域电话举报专线,引导接受群众参与监督,共收集问题线索24件,主动说清3人,主动上交资金2.07万元。坚持将问题整改贯穿系统治理全过程,实行台账管理,同步督促整改,并组织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督促整改到位问题410个。

强化监督,提升治理实效。把好思想关,强化警示教育,分层分类组织学习警示教育读本《忏悔实录Ⅸ》《国企之蚀》及系统治理典型案例通报7批次,开展集体谈话13次,约谈干部50人次,切实筑牢思想上的“铜墙铁壁”。把准制度关,强化建章立制,深入挖掘行业系统内部制度机制漏洞,推动行业部门健全完善制度机制39个,确保系统治理常态长效。把严执法关,强化治理实效,对系统治理中搞形式、走过场,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动真碰硬查处55人,追缴退赔资金193.08万元。

(四)聚焦粮食购销领域腐败,开展专项整治保障粮食安全

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成立县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明确职责、分工协作。推动开展涉粮专项巡察,发现涉及相关部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工作作风、制度建设等方面问题11个;推动开展专项审计,对县粮油购销储备责任公司开展2019年以来执行国家粮食收购销售存储等政策情况专项审计。

强化督查检查,抓实问题整改。聚焦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开展基层粮库“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18个。推进“盯粮库”活动,对粮油公司储备仓库改造项目、粮油轮换等开展调研督导,进一步压实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聚焦监督检查、巡察发现问题,建立“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逐一对账销号确保整改效果。

完善体制机制,做实建章立制。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持续开展定期调研、经常性谈话、常态化警示等工作,积极探索在国有粮企、基层粮站设立廉政风险防控监督员,完善体制机制和建章立制工作,探索有效的治本之策。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常治相结合,统筹各方力量,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确保工作走深走实。

(五)聚焦干部作风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行动整治顽瘴痼疾

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扎实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建设“回头看”,共梳理相关制度、文件71个,发现问题4个。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持续深化党员干部“赌博敛财”、利用地方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57个,移送问题线索2件。坚持盯重要节点、盯薄弱环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8件94人,处分68人。

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开展“彻底清理层层加码、坚决真切为基层减负”专项行动,清理层层加码事项51项,建议取消30项。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64件77人,处分55人。深入开展部门“中梗阻”问题、转变作风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整治和“窗口腐败”问题专项监督,列举负面清单25项,推动建章立制8个。

扎实开展“转作风、树新风、作表率、抓落实”专项行动。聚焦“工作落实年”目标任务,将“转树作抓”工作情况纳入责任制考核。严格落实“转树作抓”专项行动八项措施,每月印发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指导督促全县各单位开展警示教育50余次,开展专题学习讨论57场;聚焦重点开展专项监督和集中督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2个。坚持“五破五立”,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对照“14+7”突出问题开展自查,检视问题1600余个,给予组织处理4人,责令6个单位向县委作出深刻检查。

二、工作初步体会和存在问题

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得益于市纪委监委的统筹协调和县委的高度重视,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在工作实践中,我们有以下初步体会。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始终确保方向正确。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鲜明立场、坚决态度和强有力措施,是做好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工作的根本保证。必须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工作全过程,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的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的示范引领者,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和县委工作安排,才能确保我县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二是必须坚持严的主基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影响恶劣,损害党和政府形象,败坏社会风气。在整治工作中,我们必须寸步不让,持续加大惩处力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惩治高压态势不放松,不断壮大“执政为民”的强大根基。三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动引导群众参与监督。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必须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在整治工作中,我们坚持把群众期盼作为出发点,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整治、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以整治实效取信于民,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四是必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确保依规依法履职。监察机关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也是政治机关,必须深刻理解把握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讲政治和讲法治的内在一致性。在整治工作中,我们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整治,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不断提升整治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五是必须坚持系统治理理念,推动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整治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运用系统思维、发挥系统优势,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在整治工作中,我们加快构建全面覆盖、上下联动、贯通协同、运行高效的基层监督体系,坚持标本兼治,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突出系统施治、系统见效。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在治理主体方面,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依然存在。一些单位主体责任履行还不到位,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重部署、轻落实,存在不够平衡、层层递减的问题。二是在治理机制方面,统筹协调、综合治理的顶层设计亟待完善。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还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探索,权力监督制约还存在薄弱环节,违法问题还时有发生。三是在治理环节方面,监督村(社区)干部“最后一公里”乏力。群众信访举报反映村组干部承揽工程、插手工程建设、优亲厚友等问题仍然存在,全市“万名群众评作风”活动反映乡、村干部作风问题较多,基层权力运行监督治理效能和治理体系能力仍存在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县监委将一以贯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开展监督,持之以恒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不断完善反腐败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巩固和完善县委牵头抓总、职能部门指导、监察监督督促的工作格局,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坚持问题导向,选择小切口,因地制宜深化拓展专项整治工作。健全基层监督机制,建立“县统筹抓乡促村”监督机制,推动县乡村三级监督融会贯通。

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推动监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县监委将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积极办理审议意见,及时回应人大代表的关切,依法、平稳、有序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坚持树牢法治思维,围绕实事求是、精准审慎的原则,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推动法法衔接走深走实。

三是持续加大整治力度,以更实举措回应群众期盼。综合运用信访筛选、舆情关注、摸底排查等手段,主动发现问题线索,严查“蝇贪”“蚁腐”,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稳干部群众预期。坚决纠治“四风”问题,持续开展转变作风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整治,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做到反腐为民、反腐惠民。

四是深入推进系统治理,以更大决心解决突出问题。以乱点乱象有效治理回应群众期盼,巩固拓展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成果,督促健全项目审批立项、招投标、土地出让、交通运输、砂石矿山等领域监管机制。持续深入整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以工作实效回应群众期盼。

五是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夯实监督执法的队伍基础。推进监察组织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夯实基层工作基础。从严从实加强监察队伍建设,加大干部选拔、培养、管理力度,以实战导向深化全员培训。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加强对监察干部的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监察铁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县监委将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持续用力,担当作为,推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取得更大成果,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为建设“熊猫老家、多彩宝兴”提供坚强保障。

编辑人员: 宝兴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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